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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被本科录取考生申请保留分类录取资格的公告

  2017年07月30日16:57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3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8号)文件精神,2017年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或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以下简称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并被本科高校录取的,将取消我院分类招生录取资格。

根据2017729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高职院校招生录取计划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759号)文件规定,个别考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放弃本科录取的,可保留我院分类招生录取资格,但须在731日下午15:00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予以确认,逾期不再受理。我院初审通过后统一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终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复为准。

申请流程:

一、填写书面申请(见附件):申请书须由考生本人提出,附上考生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等考生材料,并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确认。

二、确认方式:考生需将填好的书面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731日下午15:00传真至0769-23306887。并将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原件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寄送(在731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到我院招办。

邮寄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收件人:招生办,联系电话:0769-23306889

附件:关于考生放弃本科录取资格保留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申请书(模板)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730   


原标题:2017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被本科录取考生申请保留分类录取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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