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级班主任: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高三年级的第5、第6学期的免学费有关工作由第4学期班主任负责;现将15级第5、第6学期的免学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下载相关文件及表格:、(必须使用新表)
2、填写《2017-2018学年 X 季学期学生学籍和免学费信息确认表》(学籍和免学费信息确认表)相关内容,并让学生签名确认
3、负责审核符合免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东莞市电子商贸学校2017-2018学年 X 季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公示表》(分班公示)(一式三份,一份在课室内张贴公示,并拍照存档)
4、填写《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情况汇总表》(免学费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
5、全班学生分班拍照(所有在读学生,好在两个不同地点拍照),并制作与照片相对应的姓名表;(一式两份)
6、有转入、转出、退学或被开除等情况的,要填写《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变动情况表》(免学费异动表)(一式两份)。
7、2017-2018学年 X 季学期免学费档案整理及装订(分学期装订,日期填写:秋季学期填写2017年9月15日,春季学期填写2018年3月10日)
(1)到教务处领回本班档案盒
(2)打印相关表格:《免学费材料封面》及2-6中相应表格
(3)按以下顺序自上而下装订免学费材料(两本):
《免学费材料封面》→ 《2017-2018学年 X 季学期学生学籍和免学费信息确认表》→ 《2017-2018学年X季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公示表》→《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情况汇总表》→ 《东莞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
变动情况表》→《学生花名册》→《2017-2018学年X季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公示表》公示照片→全班合照照片 → 照片对应的姓名表
(4)将装订好的材料按学期顺序归档
(5)填写档案盒扉页《免学费档案检查及异动登记表》相关记录(手写)
(6)将档案盒交回教务处统一保管
8、以上材料必须在7月5日前完成,相应的电子文档上传到免学费/相应文件夹下。
9、相关说明:
(1)“双转移”学生是指户籍在以下14个市的学生。
汕头市、惠州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云浮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市
(2)我校免学费资助标准如下:
电子商务、国际商贸、会计、金融事务、物流服务与管理 1430元/学期;
机械加工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 1680元/学期。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认真落实。
教务处
2017年6月26日
原标题:2017年东莞市电子商贸学校15级免学费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