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类大类招生
专业分流方案
依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制定财政学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分流原则
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原则,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和学业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二、组织落实
1.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起草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和相关事项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2.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和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三、分流程序和办法
1.财政学类大类招生入学的学生,第一学年按财政学大类培养,自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起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和学习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学院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第五周至第七周对专业分流工作进行布置,组织学生填写专业申请表,工作小组对学生学习成绩(必修课和限选课)进行核查并实施专业分流,专业分流工作于第十一周前完成。
2.财政学类下设财政学和税收学两个专业,每个专业可接收的学生人数上限为该大类招生人数的50%。每个专业各设立两个自然班。
3.如果某一专业的申请者超过人数上限,则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总成绩在两个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4.对于转入我院的学生,在进行财政学、税收学专业分流时,按我院规定的专业分流比例单独分流。
5.学院将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6.分流结果确定后,学生须按照确定后的专业修读。
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2018年10月
原标题:2017年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