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于2017年9月9-10日两天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滁州市醉翁西路101号)报到、交费;缴费标准:住宿费500元/学期、代收代支费1200元,合计1700元(代收代支费用包括:教材费、公寓用品代购费、军训服、校服、工作服费、体检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新生于9月1日前将相关费用存入银行卡中,银行卡随通知书寄出(财务咨询电话0550-3566036、3566035)。新生报到不得提前或延迟,否则无人接待。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须说明理由,并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逾期不到者则取消入学资格,电话:0550-3566045、3566123。
二、申请助学金者,将预报到时领取的《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如实填写并经当地政府审核盖章后,于开学报到时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特别提示:凡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新生报到时务必将《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上交。)
三、转户口关系: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不转。
四、缴党或团组织关系,携带团员证或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我校实行公寓化管理,所有新生报到时勿带公寓用品,凭预报到时公寓用品收费单,领取以下公寓用品:(1)蚊帐一顶;(2)草席一张;(3)盖被一床;(4)被套一条;(5)垫被一条;(6)垫被套一条;(7)床单一条;(8)枕心一个;(9)枕套一个;(10)枕巾一条;(11)水瓶一只;(12)脸盆一个;(13)脚盆一个(14)军用包一个。
六、为了保证入学新生的质量,按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审查合格,注册后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为中等教育阶段,在中等教育阶段学习完成后,由学院进行文化课及专业课综合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者方能升学,进行后两年高等教育阶段学习。
八、学校在滁州北站、汽车站中心站(市内)、滁州站(高铁站)、汽车客运总站设有新生接待处,有专车接送。接送时间:上午8:00-下午5:00。学生也可自行到校,从汽车站中心站、滁州北站可乘3路支线公交车到“城市学院”站下;从滁州站(高铁站)、汽车客运总站可乘18路公交车到“交通驾校”站下,到“儿童医院”站转乘3路支线公交车到“城市学院”站下。
九、新生所带箱子长度不超过60厘米,宽度不超过40厘米。并注意旅途安全!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一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