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五年制应用本科(“3+2”模式)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职阶段:
结合乌昌地区工业的发展现状,面向电力行业、供电企业、电力建设安装等生产与管理第一线,能从事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的电能生产、运行、检修、安装、维护等工作的符合企业工作过程与岗位技能需求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本科阶段:
培养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电工电子技术、信息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领域的基本训练,具有初步解决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技术方面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模式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与新疆工程学院采取“3+2”全日制方式联合培养,即前3年在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后2年通过转段考核进入新疆工程学院进行本科学习,全程实施5年一体化课程体系设计培养。
三、培养院系
高职阶段: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能源动力工程分院
本科阶段:新疆工程学院电力工程系
四、转段要求
学生在第五学期末进行转段审核,由新疆工程学院按照双方商定的转段条件组织考核。
五、招生专业、计划数及语种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科类 | 生源类别 | 专业名称 |
35人 | 5年 | 理工科 | 双语 | 高职: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六、选拔考试办法
招收2017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
七、优惠政策
新生在高职(专科)阶段就读期间享受国家及自治区各项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在本科阶段就读期间享受本科院校的国家及自治区各项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八、学费标准
前3年按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收费:3300元/年
后2年按新疆工程学院收费标准收费:3500元/年
九、学籍管理
实行学籍“双注册”制度,新生报到后,按现行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在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注册及管理,并同步向新疆工程学院学籍科报备信息进行预注册。3年后,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成绩合格者,通过转段审核学生的学籍转入新疆工程学院。
十、毕业证书发放及学位授予
完成5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新疆工程学院颁发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因自身原因,没有达到转段考核要求,未能升入新疆工程学院的学生,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大专)学历文凭。
十一、招生录取
1、招生专业安排在高职招生院校高职专业同批次投档录取。
2、录取通知书由录取高职院校负责发放。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欢迎考生在高职(专科)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十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牛丹凤 古丽赞
咨询电话:
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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