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五年制应用本科(“3+2”模式)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职阶段:
面向热能动力行业、煤电煤化工产业、热力设备安装、城市供热、火力发电厂集控运行、水化等岗位。能完成电厂、工业企业电厂、工业热力系统运行与检修、能源利用与节调等典型工作任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科阶段:
本专业培养具备宽广的自然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掌握能源与动力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从事电厂及相关能源动力领域设备与系统的运行、安装、维护、测试、设计和开发以及工程管理方面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二、培养模式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与昌吉学院采取“3+2”全日制方式联合培养,即前3年在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后2年通过转段考核进入昌吉学院进行本科学习,全程实施5年一体化课程体系设计培养。
三、培养院系
高职阶段: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能源动力工程分院
本科阶段:昌吉学院物理系
四、转段要求
学生在第五学期末进行转段审核,由昌吉学院按照双方商定的转段条件组织考核。
五、招生专业、计划数及语种
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科类 | 生源类别 | 专业名称 |
35人 | 5年 | 理工科 | 汉语言 | 高职: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
本科:能源与动力工程 |
六、选拔考试办法
招收2017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七、优惠政策
新生在高职(专科)阶段就读期间享受国家及自治区各项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在本科阶段就读期间享受本科院校的国家及自治区各项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八、学费标准
前3年按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收费:3300元/年
后2年按昌吉学院收费标准收费:3500元/年
九、学籍管理
实行学籍“双注册”制度,新生报到后,按现行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在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注册及管理,并同步向昌吉学院学籍科报备信息进行预注册。3年后,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成绩合格者,通过转段审核学生的学籍转入昌吉学院。
十、毕业证书发放及学位授予
完成5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昌吉学院颁发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因自身原因,没有达到转段考核要求,未能升入昌吉学院的学生,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大专)学历文凭。
十一、招生录取
1、招生专业安排在高职招生院校高职专业同批次投档录取。
2、录取通知书由录取高职院校负责发放。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欢迎考生在高职(专科)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十二、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朱振
咨询电话:
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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