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7年巢湖学院关于勤工助学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12月30日11:30  巢湖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学院、校直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巢湖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字〔2016〕96号)规定,现将近期勤工助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本学期勤工助学学生酬金结算

(一)请各单位根据本学期用工情况,填写《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学生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各单位的用工岗位数应与学期初核准的固定岗位设岗计划数一致,单个学生工作量不得超过5个月,发放标准为220元/月。

(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学生工作量统计表》挂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学工部将申请发放酬金。

(三)勤工助学酬金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请用工部门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建行卡卡号

二、关于寒假和下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一)寒假期间需要设岗的单位提交《巢湖学院校内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一岗一表)》(附件2)。岗位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任何单位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勤工助学学生不得完全代替在编工作人员应从事的工作。寒假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由用工单位自行组织,录用名单确定后报学生部审批、公示。学校对假期留校学生实行“谁留用,谁负责”,由用工单位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安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管理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与学生签订《巢湖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一式三份,用工单位与学工部签订《巢湖学院假期勤工助学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附件4)。

(二)下学期各单位岗位设置数与本学期保持一致,无需提交《巢湖学院校内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岗位招聘由用工单位自行组织,应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录用名单确定后报学生部审批、公示。

三、请各单位于 1月 7日 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纸质版,附件1需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5于 2017年 2月 24日前 提交电子版,学工部邮箱xsc@***.cn。

特此通知。

2017年巢湖学院关于勤工助学相关事项的通知附件.rar

 学生工作部

                                   2016 年12月30日


原标题:2017年巢湖学院关于勤工助学相关事项的通知


手机版:2017年巢湖学院关于勤工助学相关事项的通知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