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为做好2017年我院在校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9月15日。
2.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10月20日(高校在校生,申请受理时间可以提前到6月1日)。
二、申请办理流程
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sls.***.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2.续贷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填写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审核后,学生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二)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1.续贷学生
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2.城乡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以上两类学生如已经纳入预申请名单,无需进行资格认定。如未纳入预申请名单,可直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办理,也无需再进行额外资格认定。
3.其他学生首次贷款学生
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三)现场受理
受理部门: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四)上交《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借款学生报到后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勤政楼1003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以便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交,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在线申请
借款学生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eloans.***/或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址:),进入“助学贷款在线服务”专栏,在登录界面点击我是学生进入,完成注册后,即可进入办理贷款申请。
特别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贷款申请,续贷的学生进行用款申请。
(二)合同签订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就近原则,申请贷款的学生前往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需提交材料如下:
(1)在校生首次申请时应当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①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需提供);②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2)已经获得农村信用合作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当年续放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②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
三、有关要求
1.积极宣传相关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作为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
2.积极督促有贷款意向的学生完成相关工作。各班班主任要认真督促有贷款意向的学生认真学习贷款指南,根据相应的贷款形式严格按照贷款流程完成相关申请工作。各系要督促办理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在9月份报到时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生资助中心,以便录入电子回执单,否则影响学生贷款办理。
3.为相关贷款学生提供服务。鉴于下学期部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如贷款学生因故不能返校,相关班主任帮助学生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9月20日前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
亳州学院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