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征集志愿工作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7]30号)文件精神,我院可参加2017年高职新生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2017年普通高考成绩总分(含照顾分)80分(含)以上,尚仍未被录取的考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均可到我院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已被高校确定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退档换录,不能参加本次综合评价录取。
二、一个考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 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7年普通高考准考证和分数条(分数证明)到我院设立的报名点现场申报(报名点在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也可电话预报名)。
三、申报书格式为:将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由考生亲笔书写“本人自愿申报XX院校综合评价录取,本人对志愿的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字样,并亲笔签名、注明日期。
四、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17日
五、9月18日16:00至9月20日10:00,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凭本人普通高考填报志愿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在每种录取类型中只能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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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