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简介
北京舞蹈学院是一所以高素质舞蹈人才培养、高水平舞蹈理论研究和作品创作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北京舞蹈学校,始建于1954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业舞蹈学校。学校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唯一所专门化的舞蹈教育高等学校,也是当今世界规模大、专业设置全面的舞蹈知名院校。
学校被誉为“舞蹈家摇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风景秀丽的紫竹院公园北侧。目前,学校在编教职工近600人,全日制在校学生约2500多人,学院在校生总数为5000余人、舞蹈考级院每年在海内外培训舞蹈考级师资5万余人,有近50万学生参加舞蹈考级考试。
学校设立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国际标准舞系、音乐剧系、创意学院(下设编导系、现代舞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学院(下设舞蹈学系、艺术传播系)、教育学院、学院、舞蹈考级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等教学机构,涵盖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台设计、艺术管理等学科专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来校学习,教育层次涉及研究生、本科、附中以及专业进修等。
学校已分别与英国、美国、意大利、韩国、新西兰、新加坡、奥地利等国家以及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十几所院校及专业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稳步开展教师交流、学生互换、联合编创、演出等校际合作项目,并开展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等双学位合作项目。
一、硬件设施
专业教室
学校拥有近百间专业舞蹈教室,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充足的教学场地,是世界上教室数量多的舞蹈院校。
实践舞台
学校拥有先进的舞台设备,供师生进行实践演出。演出场地包括舞蹈剧场(912席位)、黑匣子剧场(200席位)、音乐厅(120席位)、创演实验室(72席位)、演艺合成实验室(100席位)、沙龙舞台(200席位)、媒体艺术实验室、数字音频中心等。其中舞蹈剧场以其专业理念和先进技术,成为舞蹈界展示新作、排演经典、举办赛事的高端舞台。
图书馆
现为中国舞蹈资料收藏历史长、品种全、资料价值高的专业图书馆。馆藏中外文图书26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400种、音像制品三万余件、照片及散页资料三万余张,还建有舞蹈特色资源库,大部分舞蹈资源已数字化,可供读者网络阅览。
中国舞蹈博物馆
作为全国唯一的舞蹈专业博物馆,旨在搜集、保存、展示、研究正在遗失的中国各民族舞蹈文化,拥有藏品千余件。
校内住宿
学校的留学生公寓可提供标准间供港澳台地区学生住宿,房间内空调、电话、电视、桌椅、卫生间等设施,24小时供应热水。
医疗设施
学校医务室有舞蹈专业理疗设施。
二、学科及专业
中专教育
开设芭蕾舞表演、中国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歌舞表演、音乐舞蹈综合五个专业方向。
本科教育
开设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文化产业管理五个专业。
专业方向:中国古典舞、汉唐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音乐剧、舞蹈编导、现代舞、舞蹈研究、舞蹈教育、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设计绘景、舞台灯光设计、新媒体舞蹈、艺术管理等。
研究生教育
开设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创、舞蹈学等专业方向。
注:每年具体招生信息均以当年北京舞蹈学院所公布的各类招生简章为准。
三、报名资格
硕士研究生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的推荐信。
大学本科生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高中毕业或同等以上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普通进修生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高中毕业或同等以上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具有一定的舞蹈基础。
注:申请者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我校要求,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四、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
1.《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历生入学申请表》
/《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地区及华侨非学历生入学申请表》
/《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地区及华侨短期班入学申请表》*
2.《担保人保证书》(可下载)及担保人证件复印件
3.证件复印件(身份证、通行证/台胞证)*
4.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预期毕业证明原件)*
5.个人简历
6.4张2寸照片(4.8x3.3cm)
7.户籍謄本(仅台湾申请者提供)
8.硕士研究生申请者还需提供:
1)学习计划书(包括个人简历、学习经历、攻读硕士课程期间的研究计划、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等,要求800字以上)
2)与专业相关的论文
3)大学成绩单 *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学者的推荐信 *
5)相关专业的作品录像或作品集。(舞蹈方向要求舞蹈剧目片段2分钟以内,技术技巧展示1分钟以内。)
9.大学本科申请者还需提供:
1)申请舞蹈表演专业,需提供个人舞蹈影像资料(要求舞蹈相关专业方向的剧目片段2分钟以内,技术技巧展示1分钟以内。)
2)申请舞蹈编创方向,需提供个人舞蹈影像资料(要求舞蹈剧目片段2分钟以内,技术技巧展示1分钟以内,个人编创作品3分钟以内,以及对原创作品的中文语言阐述。)
3)申请舞蹈学专业,(舞蹈史论、舞蹈科学方向)、艺术管理专业,需提供个人舞蹈影像资料(要求舞蹈剧目片段2分钟以内),以及相关专业方向文章1篇(要求中文书写,不少于1000字。)
4)申请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方向,需提供个人舞蹈、声乐音像资料(要求舞蹈剧目片段2分钟以内,声乐演唱2分钟以内,才艺展示)。
5)申请音乐剧专业,需提供个人影像资料,(要求两首作品演唱,其中一首为音乐剧作品;中文台词表演3分钟以内;单人小品戏剧表演5分钟以内;舞蹈作品片段2分钟以内,技术技巧展示1分钟以内)
6)申请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需要提供个人原创画作图像资料(要求作品上有署名。)
注:以上带“*”的申请材料须在入学时缴验原件。
短期集训班(团体):
1.培训申请公函,明确培训时间、内容、学生人数、性别、课时数等
2.团体人名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证件号(通行证/台胞证)等
3.团体人员证件(通行证/台胞证)复印件
4.团体人员保险复印件
注:组织者可直接致函学院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就学习时间、内容等进行协商,集训班需10人(含)以上开班。
五、申请、考试、及入学时间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学历生:3月31日以前提交报名材料, 6月邮件通知录取结果。
非学历生:春季学期(3月-7月)入学前一年12月31日前提交报名材料
秋季学期(9月-次年1月)当年6月30日前提交报名材料
入学时间
学历生入学时间为每年的9月,普通进修生入学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和3月。
六、其它注意事项
考试成绩通过、未满18岁的学生
1.家长能作为其监护人长期在北京工作或陪读,且在京停留期限不短于该生在京学习期限,需提供《监护人保证书》及监护人的护照复印件、在京长期工作或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家长不能作为其监护人长期在京工作或陪读,需委托在京长期工作或居住的亲友担任该生在京学习期间的监护人,并按要求提供《监护人委托书》(在北京市的公证处进行公证)、被委托人证件复印件及其在京长期工作或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体检
港澳台侨学生来院报到后,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健康复查,如发现患有不适合舞蹈专业学习的严重疾病(如肝炎、肺结核、肾病、SHBA9阳性、心脏病等),将取消入学资格。
保险
在京学习半年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必须持有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可从以下选择中二选一:
1.提交已有保险的复印件(涵盖本人学习期限)
2.在学校统一办理
七、费用
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硕士研究生:650元/人/专业
大学本科、附中:按本科、附中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普通进修生:200元
自费生学费收费标准
学历生、进修生:同大陆/内地学生标准
专门组织的短期班(10人以上开班):120元/人/课时(每课时45分钟)
保险费
800元/学年(400元/学期)
注:1.港澳台地区学生因非校方原因退学或休学,所交学费不予退款。
2.所有费用以银联卡(人民币)支付。
八、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向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邮编:100081
电话:+86-10-68937373
传真:+86-10-68935695
电子邮件:bdahwxs@***
网址: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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