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港澳台侨学生报考方式及录取规则
-
2020年12月16日15:58 北京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
报考方式及录取规则
(一) 香港学生
可通过港澳台联考或香港免试招生两个途径报考。中学文凭考试成绩达到下述要求:报考招生科类为文科或文/理专业(见招生专业表),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者;报考理科专业,除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外,其余科目均达到第3级者可以报考免试招生,各专业具体科目要求详见香港教育展场刊。
学校根据考生中学文凭考试中核心科目成绩、学校复试成绩、考生科类、专业志愿,并参照专业相关选修科目成绩、“中学校长推荐计划” 等,按招生计划择优拟录取。
(二) 澳门学生
可通过港澳台联考或澳]保送生招生两个途径报考。品学兼优,且符合中国内地高校联合招收澳保送生报名条件者,可以报考澳保送生。
学校根据中学学业水平、学校专家考核成绩和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
(三) 台湾学生
可通过港澳台联考或台湾免试招生两个途径报考。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达到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或成绩达到前标级的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免试招生。
学校根据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学校专家考核成绩及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说明:
各类型招生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各类型2017年招生办法/章程。
参加港澳台联考考生,学校根据考生联考成绩、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招生专业、测试时间、内容等信息请查看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原标题: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港澳台侨学生报考方式及录取规则
- 港澳台 录取情况 报名
- 手机版: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港澳台侨学生报考方式及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