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交通大学简介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和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学校牵头的“2011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首批14个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之一。
学校位于首都北京“学府胜地”海淀区,毗邻中国“硅谷”中关村,有东西两个校区,总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
北京交通大学作为交通大学的三个源头之一,历史渊源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清政府创办的北京铁路管理传习所,是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是中国近代铁路管理、电信教育的发祥地。学校目前设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理学院、语言与传播学院、软件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法学院、国家保密学院等14个学院,设有研究生院以及远程与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有交通运输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桥梁与隧道工程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包括一级学科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总数达到8个。建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2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MBA、工程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12类专业学位。
二、远程与学院简介
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学院是学校的二级学院之一,学院拥有很强的师资和管理技术人员队伍,拥有一个团结高效的领导集体。学院竭诚为在职从业人员提供学历提升及其学习支持服务,现开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会计学、人力资源、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土木工程、物流管理、机械设计制造、通讯工程、公共事务管理、交通运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信号与控制、铁道工程等专业。
远程与学院在全国设有近100 个学习辅导站及现代校外学习中心,与铁路、公路交通、电力等多个行业以及社会各方面有广泛的联系和良好的合作。学生遍及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为充分发挥交通系统各类交通院校教育资源的优势,为交通现代化建设、交通可持续发展培养专门人才,自2002年开始,北京交通大学在全国交通行业开展现代工作,目前已经在全国交通系统陆续设立了32个交通校外学习中心,培养了约5万余名毕业生,目前在校生有1.7万名。2016年交通类专业开办高中起点升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两个层次共10个专业(详见专业设置表)。真诚期盼广大有志求学深造的人士报考,我们将竭诚为你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优质服务。
三、报考层次
(一)专升本
1.报考条件:
社会考生:大专及同等学历者(入学年龄不限)
进修生:大专在校学生(主要针对大专2、3年级学生)
2.报名地点、时间及录取:2016年12月-2017年1月,在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二路66号)招生就业办公室
3.办学形式、学制及学费:
学制:2年半
办学形式:网上学习
学费:2600元/学年(不含教材费、考证等费用)
4.招生专业:土木工程(公路工程与管理)、交通运输(交通运输管理)、
(二)高起专
1.报考条件:往届高中、中专、职高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入学年龄不限)。
2.报名地点、时间及录取:2016年12月-2017年1月,在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二路66号)招生就业办公室
3.办学形式、学制及学费:
学制:2年半
办学形式:网上学习
学费:2200元/学年(不含教材费、考证等费用)
4.招生专业:公路工程与管理、交通运输管理
四、关于进修生:
1.进修生的定义
进修生指未取得北京交通大学网络学历教育学籍,但具备自主学习能力且经学院同意,报名参加我院学习的学生。
2.学习期限
(1)进修学习期限一般为2.5~5年。
(2) 进修生一旦转为学历教育学生,学习期限即按学历教育的规定执行。
3.学习费用
进修学习费用的标准、收取办法,参照我院网络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4.报名与注册
当年当季开设的所有专业均向有能力且自愿报名参加学习的各类人员。
报名者须填写《北京交通大学进修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
北京交通大学现代远程学院(简称学院)审核通过者,须及时办理进修注册手续,按规定缴纳学习费用,方可取得相关专业的进修学习资格。
获得进修学习资格的学生,由学院统一编制进修学员号,并颁发进修学员证。
5.教学组织与管理
进修生入学与注册、缴费、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休学、复学等,参照学院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进修生在学期间,选课、课程学习、考试、学习支持服务等教学组织与管理事宜,均与当年相应层次、相应专业学历教育学生相同。
6.学历教育学籍的申请
凡在学院各专业参加学习的进修生,符合学历教育入学条件者,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可按程序申请网络学历教育学籍:
(1)申请程序
①符合申请条件的进修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填写《北京交通大学进修生转学历教育申请表》(附件3),校外学习中心汇总、整理报送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批。
②校外学习中心需按照正常报名流程,将申请转学历教育者的相关信息录入到当前招生批次的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同时注明进修转正。
③申请者参加学院组织的入学考试。入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院统一办理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④进修生转学历教育的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年春季2月28日前、秋季8月30日前。条件不符或逾期申请者不予办理。
⑤申请者学籍的取得,以上报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通过为准,通过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月和10月。注册成功两个月后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籍信息。修业年限以转入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为准。
(2)相关说明
①进修生取得学历教育学籍后,进修期间所选课程及学习成绩将转入学籍档案,其学籍管理执行《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②进修生取得学历教育学籍后,学习费用及标准与进修年级学历教育学生一致。
③各校外学习中心应按规定及时报送进修生申请转为学历教育学生的申请材料,按本办法要求做好进修生报名、注册、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
7.证书管理
进修生若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习年限,但仍未取得学历教育学籍,经本人申请,由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不符合结业条件者,经本人申请,由学院出具个人学习成绩单。
若已取得学历教育学籍,则按学历教育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
苏婷婷 电话:
侯海存 电话:
附件2 北京交通大学课程进修报名登记表
报名编号: 号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政治 面貌 | |||||||||||||||||||||||
身份证号 | |||||||||||||||||||||||||
本人有效 通讯地址 | 邮编 | ||||||||||||||||||||||||
E-mail联系方式 | QQ号 | ||||||||||||||||||||||||
本人有效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目前本人高学历 | 请选择: | A.高中、中专或其他非国民教育毕业证; B.在读大专; C.大学专科; D.大学本科 E.其他。 | |||||||||||||||||||||||
进修层次 | 报名批次 | ||||||||||||||||||||||||
进修专业 | |||||||||||||||||||||||||
报名学习中心名称 | |||||||||||||||||||||||||
本人郑重承诺: | 本人自愿参加进修学习,已经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学校课程进修相关规定。本人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有效,愿承担由于报名登记表填写差错所造成问题的全部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习中心意见 |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院招生办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学籍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说明:1.本表一律由报名者本人用钢笔或中性笔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空项
应注明“无”字,不得空白。
2.此表一式两份,学院招生办和学籍各留一份。
附件3 北京交通大学课程进修转学历学籍申请表
校外学习中心名称: 申请转正批次:
姓名 | 性别 | 进修专业 | |||
身份证号 | 进修学员号 | 进修批次 | |||
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毕业证书编号 | |||||
转学历学籍 申请 | (1) 本人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如所提供的毕业 证书未通过教育部审验,责任自负,所交学习费用不予退还。 (2) 本人郑重承诺:已经了解学历教育修业年限、网络统考、毕业及 学位证书等学籍相关规定。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
校外学习 中心 | (1) 以上情况是否属实( )。 (2) 已修完教学计划( )个学期的全部课程,课程成绩是否合格( )。 (3) 缴费次数( ),缴费金额(元)共计(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日 联系电话: | ||||
远程学院 教务部 | (1) 以上学习情况是否属实( )。 (2) 是否符合转正要求(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远程学院 财务部 | (1) 以上缴费情况是否属实( )。 (2) 是否符合转正要求(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远程学院 招生办 | (1) 审核入学条件,是否转正 ; (2) 转为正式生的学籍批次: 批次;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学习中心(留档)、学院招办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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