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迁移的说明
1.户口迁入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根据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户口迁入工作只针对研一入学新生,其他年级不能办理,户口一经迁入,只有在毕业或退学时才能转出。
2) 根据有关文件,定向培养(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除外)的研究生不能转户口;北京、上海籍学生尽量不迁户口;其它地区学生自愿迁移户口。
3) 新生的户口迁往地址为:北京交通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院。
2.“户口迁移证”图例说明:
1) 《户口迁移证》上三个公章(含一个骑缝章、两个圆章)缺一不可。
2) 《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必须全部机打。如有手写,请另附说明或在备注中说明不能机打原因,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公章。
3) 请迁入户口的新生及家长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图例上的各项说明,不符合图例要求将不予落户。出生地、籍贯的地址不得空白并且必须写至县或市,不符合要求的由原派出所填写完整并盖章。同时在此提醒新生、家长及各迁出地派出所,原则上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及在校学习期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应与研究生报名信息一致,不一致的回原派出所改正。
5) 本校读研、读博的学生,且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将户籍迁入学校的,请将姓名,学号等信息报给本班班长,由班长统计信息后到户籍室代为取出《常住人口登记卡》后,发给本班同学。由同学个人填写好信息并签字确认后,再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交到本学院,由学院整理好统一交户籍科办理。以上学生如有借出且未归还户籍卡的,请及时归还至户籍室,以免耽误户籍从本科或硕士转入硕士或博士。
6) 其它新生入学后,请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交本班班长,然后由学院整理好《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后,以学院为单位交学校户籍室办理落户。
7) 户口迁移证一般有效期为30天,但新生入学办理迁移不受此有效期影响。
8) 落户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11月30日,过期不予办理。
图户口迁移证图例
原标题:2017年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户口迁移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