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码:12566,北京地区代码:1116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校址: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基本情况:学院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考生;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查的京外户籍考生;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三、报名与考试
(一)、 报名办法
1. 登陆学院官网:www.***,进入招生网在线报名;
2. 关注学院微信(微信号:bibtwx),进入“掌上校园”或自主招生专题中在线报名。
通过在线报名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本人还需按规定时间来校确定报名信息。
(二)、网上报名时间:4月7日8:00―4月11日18:00。
(三)、报名现场确认时间:4月12日8:30―17:00。
(四)、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五)、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蓝底或白底照片2张。
(2)、自主招生报名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
(3)、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生)提供在校期间各学年的各科考试成绩单及评定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的复印件(1份)。
(6)、免试学生须下载免试申请表(在我院官网下载打印),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现场确认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连同我院要求携带的原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交予我院招生办公室。
(7)、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其它费用请查看我院官方网站。
(六)、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免试。考生自愿申请笔试免试,其笔试成绩按照满分的90%计算。
1、初试
采用笔试和免笔试两种形式。
(a)、初试要求:凡报考我院并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符合免笔试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免笔试条件。
(b)、初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及基本常识(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总分200分。免笔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180分,计入初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笔试考试,终以考试成绩为准。
(c)、初试时间及地点:4月15日上午9:30―11:30考生在我院进行初试。
2、免笔试条件: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免笔试的要求具体条件如下(满足其中一条均可):
(a)、会考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中任意一门会考成绩达到“B”以上(含“B”),其它两科为C的考生。
(b)、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科技类证书、职业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c)、对于三校(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免笔试的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中职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科技类证书、职业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复试
采用面试形式。
复试分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a)、复试内容:
主要将考生专业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其中考生专业素质测试主要是采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报考专业的相关潜能(认知能力、动手能力、逻辑判断、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是对考生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和在校期间相关表现进行考察。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评100分)。
(b)、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任选两项,见我院官网详细说明)。
(c)、复试时间及地点:4月15日下午13:00―17:00考生在我院进行复试。
复试学生参加复试考试时须携带记录本人高考体检结果的体检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d)、免试面试(考生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免试入学)
3、免试条件: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免试入学的要求具体条件如下(满足其中一条均可):
(a)、获得校级演讲类或主持人大赛一等奖以上。
(b)、主持或策划区县级以上大型活动2次(含2次)以上。
(c)、参加所报专业相关社会实践活动达30学时以上。
(d)、区县以上级别体育竞赛中取得前八名,或者获得三级以上运动员称号者报考体育类专业。
(e)、高中阶段会考三门(含三门)以上科目成绩达到“B”以上(含“B”)的考生;
(f)、获得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的考生。
对于三校(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免试入学的要求具体条件如下(满足其中一条均可):
(a)、中学阶段对口专业的考生。
(b)、获得校级演讲类或主持人大赛一等奖以上。
(c)、主持或策划区县级以上大型活动2次(含2次)以上。
(d)、参加所报专业相关社会实践活动达30学时以上。
(e)、区县以上级别体育竞赛中取得前八名,或者获得三级以上运动员称号者报考体育类专业。
(f)、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并且三个学期各科成绩全部及格的考生;
(g)、获得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的考生。
4、免试入学(考生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免试入学)
(一)、对于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及以上立功奖励者,可免试入学。
(二)、免试入学普通高中:
1、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者。
2、在高中阶段取得市级或区(县)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3、在高中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4、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任意两门为B级及以上者。
5、经学院认定的高中校校长实名推荐的品学兼优的考生(每校不得超过3名)
(三)、三校生(职高、技校、中专)
1、 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者。
2、 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县)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
考生。
3、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4、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中级”及以上者。
5、经学院认定的中职(职高、技校、中专)校校长实名推荐的品学兼优的考生(每校不得超过3名)
四、录取原则及流程
一、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和批准的相关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负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重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 * 40% + 复试成绩 * 60%
四、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
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农村户口考生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40分给予照顾 。
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
七、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我院网站公示。
八、我院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九、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595668、61595685
传真:010-61590456
网址:www.***
E-mail:@***
学校地址: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附件:
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专业情况:
注:招生计划与专业学费按相关主管部门终公布为准!
原标题:2017年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征集报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