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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服装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7年12月06日16:25  北京服装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评选的通知

为确保2017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顺利开展,提高评审工作质量,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依据《关于做好2017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助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经组织二级学院、研究生讨论,研究生奖助体系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本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此次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对象为15级、16级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研二年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成绩(10%)+智育成绩(70%)+科研学术竞赛成绩(20%);

研三年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成绩(30%)+科研学术竞赛成绩(70%)。

1.具体说明:

1)德育成绩测评办法详见《研究生德育成绩综合测评细则》。

2)智育成绩以2017年9月25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的学生加权成绩为准。

3)科研学术竞赛成绩=基本分+论文(编著)+专利分+竞赛分。

科研学术竞赛成绩总分为100分,基本分为60分。其中开题不通过扣减5分;中期检查不过扣减5分;其它分值如下:

论文(编著)分

 

专著

顶级刊物

核心刊物

一般刊物

1第一作者

10

8

5

2

2第二作者

5

1.5

1

0.5

 

 

 

注:顶级刊物指SCI、EI等刊物,核心刊物认定详见“关于印发《北京服装学院认定的核心及其它期刊》的通知”中所列刊物;增刊、专刊上发表的论文不予承认;国内刊物必须纸质见刊,研二见刊时间范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研三见刊时间范围:2016年9月1日-2017年9月30日。国外刊物可以以网络见刊日期为准;国际会议有正式出版号且本人在大会上宣读论文的按核心刊物计分;仅有正式出版号的按一般刊物计分。国内会议上宣读论文及论文集按一般刊物的50%计分。

专利分

专利类别

分值

发明专利(第一人)

10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人)

6

外观专利(第一人)

4

注:若专利发明人为多人,加分分值由各发明人平均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视为实用新型专利权。

竞赛分

奖项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国际级

20

15

10

3

国家级

15

10

5

1

省级(直辖市/部)

10

5

2

0.5

校级

3

2

1

0.5

注:国家(国际)级竞赛指由国家有关部委组织或由其组织参与的国际间的各类竞赛;省部级竞赛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除教育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以及由教育部委托其他部门代管的专业性较强的竞赛等以外的其它部委主办的各类涵盖研究生的大学生竞赛活动;校级学术竞赛活动指新睿杯研究生学术作品大赛、新睿杯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所有获奖证书的认定须以发奖单位所盖公章为准;若获奖证书无明确等级,统一按照鼓励奖加分;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高奖计算一次;

4)研究生在评定学年出现违反校纪校规、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的,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不参评当年各类奖学金。

2.评审程序:

1)由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各班成立素质测评小组,完成研究生德育、智育的成绩计算,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交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并由研究生院向各二级学院提供此部分成绩。

2)由二级学院核定并计算科研学术竞赛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研究生自行提供支撑材料至所属二级学院,过期不再受理。(研究生提交的各类支撑材料应在上一年度8月3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之间取得,逾期无效。)

3)二级学院于10月12日前完成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的计算及排名,在院内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报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经研究生奖助体系评审领导小组对素质测评成绩进行审定。

 

二、开展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吸引优质生源,奖励研究生专心学习,鼓励其钻研学术,积极进取。

1.评选对象:

此次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2017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10000元。

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推免生、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设立三类奖励标准。

1)推免生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

2)艺术类专业(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艺术专业学位)分学科方向按综合成绩排名(优先第一志愿),前10%给予新生奖学金8000元,前10%-40%给予新生奖学金6000元。其余新生每生奖励4000元。

3)非艺术类专业(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国际商务)新生全部给予新生奖学金:凡一志愿填报我校并被录取的非艺术类专业新生,给予其新生奖学金8000元;经调剂被我校录取的非艺术类专业新生,给予新生奖学金6000元。

3.评审程序

1)由研究生院对2017级研究生新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复查。

2)各二级学院根据新生填报志愿情况、新生录取成绩进行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初评。公示三天,将结果报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研究生奖助体系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初评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

4)9月底前完成奖学发放。

 

三、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依据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及其排名进行评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博士生10000元/学年。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档,一等奖8000元,按参评学生的5%左右设立;二等奖6000元,按参评学生的10%左右设立;三等奖4000元,按参评学生的45%左右设立。

评审程序:

1)由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根据研究生专业,按比例进行测算,合理分配一、二、三等奖名额,于10月19日完成评定,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经研究生奖助体系评审领导小组对学业奖学金的结果进行审定。

3)10月30日之前完成奖金发放。

 

四、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针对研究生三年级(含国际商务专业二年级)的学生设立。主要依据研究生参与科研、学术竞赛情况以及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进行评定。由各二级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实施评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硕士生每生20000元。

1.名额分配

2017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0名(全部为硕士),按服装艺术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服饰艺术与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信息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艺术设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此七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三年级(含国际商务专业二年级)实有学生数所占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含差额)。如下:

 

2015

 

名额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12

7.157

7+1

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44

2.812

3

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5

1.597

1+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40

2.556

2+1

信息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8

0.511

0+1

艺术设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46

2.939

3

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8

2.428

2+1

合计

313

 

18+2(5选2)

2.申请条件

智育成绩专业排名前20%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3.评选办法

详见《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4.评审程序:

1)申请:学生自行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其中推荐人意见栏一般为导师填写,连同相关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过期将不再受理申请。

2)初评: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组织答辩,于2017年9月30日前确定初评获奖名单(含差额),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15号楼206东室。联系人:李燕老师,联系电话:64212003)。

3)终审:由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评审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进行讨论,确定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委审批。

5)11月15日前完成奖金发放。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7日


相关附件

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德育成绩综合测评细则.doc



原标题:2017年北京服装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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