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17年港澳台侨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京服装学院是我国第一所以服装命名,以“服装引领、艺工融合”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9年,现有在校生8600余人,设有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时尚传播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语言文化学院、美术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以及研究生院、国际学院、学院。有28个本科专业,4个双学位专业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一级学科、3个北京市重点建设二级学科。有1个国家级科研机构、6个北京市级科研机构、以及全国“十佳”特色博物馆之一的民族服饰博物馆和中关村服饰时尚设计产业创新园。
学校秉承“求是创新、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坚持“服装引领、艺工融合”的办学特色,建立了“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管理教育相结合,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现代服装教学体系。
学校积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圆满完成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系列服装,神舟系列航天服饰及舱内用鞋,建国60周年群众游行方队和志愿者服装,2014年南京青奥会官方制服,以及北京市中小学校服、两代学位服等设计研发工作。特别是圆满完成了2014年APEC会议领导人服装工作,“既充满了中国传统元素,又体现了现代气息”的“新中装”,赢得了全世界的赞誉。学生在服装服饰类大赛中成绩斐然,学校被誉为“中国服装设计师的摇篮”。近年来,获德国“红点奖”至尊奖、“汉帛杯”中国国际青年设计师时装作品大赛金奖、国际钻石高阶会议(HRD)钻饰设计大奖赛金奖、美国AOF全球时装设计大赛金奖、全国纺织品设计大赛金奖、ELITE世界精英模特大赛中国区总冠军、IFDC国际鞋类设计大赛金奖等1900余项。
学校坚守“弘毅日新、衣锦天下”的校训精神,以“传承民族服饰文化、打造纺织服装强国”为己任,服务首都,辐射全国,面向世界,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纺织服装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本科专业设置
2017年,北京服装学院面向港澳台侨考生招收艺术类本科,各类专业设置如下: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所授学位 |
招生类别 |
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文学 |
文、理兼类 |
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 |
产品设计 |
文学 |
文、理兼类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文学 |
文、理兼类 |
环境设计 |
文学 |
文、理兼类 |
|
数字媒体艺术 |
文学 |
文、理兼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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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文学 |
文、理兼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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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传播学院 |
摄影 |
文学 |
文、理兼类 |
美术学院 |
雕塑 |
文学 |
文、理兼类 |
绘画 |
文学 |
文、理兼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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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 |
文学 |
文、理兼类 |
注:考生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官方网站查看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eea***.cn
三、招生名额
根据港澳台侨生源状况、联考成绩确定招生名额。
四、招生录取
对于艺术类和设计类专业,本年度暂不设置单独艺术专业课考试。与其他所有专业一样,均根据文化课联合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
五、奖学金
港澳台侨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教育部的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
六、住宿条件
学院配有学生宿舍。学生宿舍设有双人间、三人间,所有房间内均配备卫生间、淋浴、空调、电视、衣柜、书桌、床具等电器和生活用品(被褥自备),宿舍区还配有自主洗衣房,宿舍有专人管理,以确保良好的住宿条件。
七、收费标准
新生入学后应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具体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
学费 (元/学年) |
住宿费 |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绘画、雕塑、公共艺术 |
10000
|
标准一(无厨房): 50元/人/床/天 标准二(有厨房): 60元/人/床/天 |
注:实际学杂费标准按新生入学时国家新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宜
1.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原则上至少有效期一年。
2.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3.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4.本《简章》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简章》由北京服装学院国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路甲2号(中日友好医院东侧)
北京服装学院综合楼809国际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086-10-64288129-601/602
传真:0086-10-64288129-605
邮箱:gjy@***.cn
国际学院网址:http://gjy.***.cn
北京服装学院网址:http://www.***.cn
乘车线路:
1.周边地铁线路:
地铁2号线东直门站换乘地铁13号线到光熙门站下车,步行即到;
地铁10号线芍药居站下车,步行即到。
2.周边公交线路:
367路、379路、419路、547路、596路、671路、916路快、942路快、970路、980路快、984路,以上公交车从太阳宫桥站下车,步行即到;
119路、215路、361路、379路、406路、419路、479路、62路、602路、674路、684路、984路,以上公交车从中日医院站下车,步行即到。
北京服装学院
国际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
附件一:北京服装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体检标准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体检标准,作为北京服装学院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广告学、传播学、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工业设计、轻化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广告学、传播学、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工业设计、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轻化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的专业:表演。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表演。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表演。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的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工业设计、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轻化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的专业:表演。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
四、其他
1.学校根据本体检标准进行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后如发现不符合本体检标准,按北京服装学院的有关管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