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元人民币/人,包含培训期间的学习、调研、教材、物资等相关费用。(注:以上费用不包含住宿、交通。)
说明:培训费用由北京大学统一收取并开具正式发票。
帐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北京大学
帐号:(写全19位)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缴费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17日(仅接受转账或汇款形式)
转账或汇款时请注明:“法学院公司法+姓名”
《司法解释四的特点、亮点和重点》
《决议行为》
《知情权》
《利润分配》
《优先购买权》
《派生诉讼》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的发展趋势》
律师、民营企业法律顾问。
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加或旁听。
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颁发“北京大学《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法意精要与实务权威解读研修班”结业证书。
报到时间:2017年10月26 日下午
报到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上课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29日
授课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内合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010-62758067
贾老师,010-62766926
传真:010-62756542
网址:http://***.***.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大法学院凯原楼311室
邮编: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