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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特别说明

  2017年12月13日08:18  北京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法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特别说明

 

 

根据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法学院对申请攻读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港、澳、台地区人士做出如下特别说明:

 

1.申请人外语应当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并须在申请时提交相关资料:

 

国家四级考试成绩600 分以上;国家六级考试成绩426 分以上;雅思成绩6.5 分以上;TOEFL成绩 90分以上;GRE成绩 310分以上;其他与上述成绩相当的外语成绩证明。

 

2.申请攻读法学硕士、博生学位研究生者,还需具备法律学专业学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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