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费用:1.2万元人民币/人
包含培训期间的学习、调研、教材、物资等相关费用。
注:以上费用不包含住宿、交通。
说明:
1.培训费用由北京大学统一收取并开具正式发票。
2.开班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培训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帐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北京大学
帐号:(写全19位)
开户银行:北京市工商银行海淀西区支行
(请注明:娱乐法研修班+姓名)
(一)课程
1.新媒体融合下的娱乐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
2.影视行业的运作模式与相关法律实务问题
3.电子游戏对知识产权的挑战
4.影视作品之人身权的认定与保护探讨
5.好莱坞的娱乐法
***产业中的著作权问题
7.影视项目开发及案例分析
8.委托作品中的司法认定
(二)论坛
第二届中美娱乐法高峰论坛
民营台、文化传媒公司、互联网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影视经纪人,律师及企业法务人员等。
注:正式学员需签署“北京大学社会招生非学历培训项目协议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加或旁听。
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北京大学第二届知识产权娱乐法研修班结业证书”。
课程时间:2017年6月18日至23日
注:6月18日报到,6月19日至23日上课及参与论坛。
授课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
如需了解进一步信息,请联系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内合作办公室。
联系人:鲁老师
电 话:010-62766653
传 真:010-6275654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11室
邮 编:100871
网 址:htt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