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三批复试) | |||||||||||||||||||||||||||||||||||||||||||||||||||||||||||||||||||||||||||||||||||||||||||||||||||||||||||||||||||||||||||||||||||||||||||||||||||||||||||||||||||||
各位考生:
我校三批复试部分专业继续接收调剂考生(详见附件),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调剂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达到国家A类地区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法律(非法学)专业只接收同专业考生调剂,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满足教育部2017年关于调剂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调剂流程
2、我校于48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筛选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回复,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3、登陆渤海大学研招网(http://210.47.176.3/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查看复试通知及复试方案,按要求准备参加复试。
4、复试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联系方式
渤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416―3400137
网址:http://210.47.176.3/page/depart/zsxx/yanjiusheng/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邮编:121013
渤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
年4
月7
日
附件:渤海大学2017
年研究生三批复试接收调剂考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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