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师资建设和管理,根据《安康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5〕114号)文件要求,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2017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表(附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103室),纸质版需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人事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