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员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编定的座位入座,保持安静,听从监考人员管理。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按旷考处理。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二、考前必须严格清场,学员不准携带书包、教材、参考资料、笔记本、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如上述物品已带入考场,应集中放置在讲台上或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手机及所有能上网的电子产品一律关闭并集中封存。
三、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许用铅笔。字迹须工整、清楚。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除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本人姓名等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
四、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对试卷中疑难问题询问。
五、学员应认真、诚实、独立完成答卷。
如下行为均属作弊行为:
1、凡交头接耳(不论是否涉及考试内容)、旁窥、夹带资料入场不主动交出者;
2、有意让其他考生抄袭自己的答案,或传递、翻看夹带的书籍材料、笔记者;
3、互换试卷,请人代考或冒名顶替别人考试者均属作弊行为(包括作弊未遂及串通作弊);
4、携带手机及电子产品者(一经发现,不论是否开启均视同作弊)。
违反考场纪律和有作弊行为的,试卷作废,记入考场记录。情节严重者,建议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六、本规则适用于我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考试。
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