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暨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安徽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安徽省和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科学进行招生选拔。
(二)坚持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考察,注重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的考核。
(三)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招生原则,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
二、组织领导
(一)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副院长、分管研究生管理工作的副书记、学院党委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共计7人。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吴春华
老师担任,具体负责学院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二)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按照一级学科进行面试,成立四个面试组;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成立一个面试组单独面试;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型)成立一个面试组。每个面试组成员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三)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学院党组织纪检委员负责对面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三、复试资格
(一)我院各学科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不接受调剂生。各学科复试分数线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标准的公告”,网址:http://graschool.***.cn/typenews.asp?id=2643。
(二)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院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我院考生复试报到时,应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查验后退还给考生)。
2、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查验后退还给学生)及复印件各1份。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面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由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为100分。
各面试小组有专人做好面试记录、评分表存档等工作。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组织程序如下:
1、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
2、以抽签方式决定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
3、面试开始前,再由各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
4、各面试专家组按抽取的组号对该组考生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
5、文学院和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按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面试获得的各专家评分(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
6、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面试组考生的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之差,对组间偏差进行统一校正;消除组间偏差后的成绩为各考生的面试得分。
(三)没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复试时,应当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组织,每门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
五、录取
(一)考生总得分。
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即为考生总得分。初试政治理论课成绩达到教育部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单科要求的视为合格,其考分不计入总得分;外国语课成绩达到教育部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单科要求的视为合格,其考分不计入总得分。
考生总得分计算办法如下:
1、初试成绩扣除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课得分后,再除以3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
2、考生复试总分为笔试得分与面试得分之和,复试总分除以2之后的得分,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
3、考生总得分为初试当量折算分与复试当量折算分之和。
4、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考生总得分。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一级学科根据招生计划、志愿顺序及考生的总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
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报专业,考生首选专业招生人数已满的,可依次选择其他招生人数未满的专业;放弃专业选择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需书面承诺;
(三)面试时间地点:
注:报到、笔试、体检等时间地点见“安徽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公告”,网址:http://graschool.***.cn/typenews.asp?id=2648。
1.面试具体时间:
(1)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面试时间3月30日8:30开始;
(2)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面试时间3月30日14:00开始;
(3)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中国语言文学面试时间3月30日14:00开始。
2.面试具体地点:
安大磬苑校区人文楼 楼5楼(具体面试教室,面试前抽签决定组别)
(四)预录取时间地点:
1.预录取时间:
3
月
31
日
~
4
月
1
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预录取地点:磬苑校区人文楼B505;等候地点:人文楼B504。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笔试或者面试低于60分的。
2、未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
3、政审不合格的。
4、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六、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前往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七、其它
(一)招生计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调剂信息等在安徽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网址:http://yz.***.cn。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cn。)。
(二)拟录取的研究生确定后不进行预备性师生互选,正式互选自新生入学复查合格后至当年十月前完成。
(三)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5107584)。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