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培养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院人字〔2012〕87号)有关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院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基本素质和潜能。原则上为我院全日制在读二至三年级学生。学院鼓励学生开展跨专业、跨年级合作研究。
二、申报要求
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处理等工作,完成研究性论文(总结报告)的撰文等工作。立项项目注重“自主性”和“研究过程”。
2.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独立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预期成果以论文结项的,论文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且论文应发表在与学科专业和研究内容相关的刊物上。
3.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4.项目必须配备1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指导教师,每名教师原则上每次指导项目一般为1项,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指导教师应有良好的学术素养,不得将已研究成果重复利用指导学生。
三、申报限额
请各系部积极动员本系学生参加申报,各系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评选,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个专业限向学院推荐1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
1.各项目团队负责人落实选题、指导教师和成员,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搜集与整理工作。填写《安徽大学江淮学院院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上交到各系部,由各系部初步评选。
2.各系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委员会”对各项目进行汇总,以部门为单位于 2017年 5月 3日前将项目申报书(1份)、项目统计表(见附件2,1份,加盖部门公章,内含3张工作表)报送教学科研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keyanchu208@*** 电话:65108043
3.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予以立项。
五、项目管理
1.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无特殊理由,项目不得随意中止。
2.入选项目所在教学系部应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
3.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附件1:安徽大学江淮学院院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第五批院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统计表
教学科研部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