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270号)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在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首次办理的学生,须在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登陆后申请办理;
二次办理的学生,使用身份证登陆系统申请办理,需提交续贷申明。
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院学生处网页http://www.***/xsc/。
受理时间为8月1日-9月15日。
使用身份证号码登陆时,初始密码在注册时或首次办理贷款学生自行设置,如密码遗忘,请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申请由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将密码重置并牢记。
二、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首次办理的学生,须在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登陆后申请办理;
二次办理的学生,使用身份证登陆系统,选择“用款申请”进行办理,需要提交相关材料至办理机构。
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院学生处网页http://www.***/xsc/。
受理时间为6月1日-10月20日。(温馨提示:办理需要一定时间,务必提前申请办理)
使用身份证号码登陆时,初始密码在注册时或首次办理贷款学生自行设置,如密码遗忘,请与生源地银行网点联系,申请密码重置并牢记。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