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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江汉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2017年07月25日08:13  江汉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江汉大学2017级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成为我校2017级新生,并热忱欢迎你来校学习深造!为保证顺利报到入学,请仔细阅读以下通知:一、报到时间

9月2-3日。(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二、报到地点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各学院新生报到点:

J01A:商学院                                    J01B: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J02A: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J02B:人文学院、研究生处

J03A:外国语学院                                J03B: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J04A: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J04B:教育学院、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

J05A: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J05B:音乐学院、体育学院

J06A: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高尔夫学院            J06B:设计学院、美术学院

三、乘车路线

武汉市内新生注意:

公汽路线:

208、585、325路公汽至三角湖路“泰合百花园站”(江大二号门)即可,或乘596(傅家坡客运站)、597(青年路)、202(武昌火车站)、205(王家湾)路等公汽到东风大道“三角湖站”后换乘直达车。    

地铁路线:

汉口火车站:乘坐地铁二号线(往光谷广场方向)到达“范湖站”,后换乘三号线(沌阳大道方向),在“体育中心站”下车;

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乘坐地铁四号线(往黄金口方向)到达“王家湾站”,后换乘三号线(沌阳大道方向),在“体育中心站”下车;

到达“体育中心站”后,从“D 出口”出站,乘坐208、585、325 路公汽至三角湖路“泰合百花园站”(江大二号门)即可。或从“D出口”出站,步行约 5分钟到达江汉大学一号门。

武汉市外新生注意:

9月3-4日8:00至17:00,学校在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青山区)和武昌傅家坡长途汽车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站,并有我校志愿者接待新生,坐满即走,循环接站。

四、必备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②中学学籍档案(须由考生自带纸介质档案的,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区)招办或相关单位领取);③党团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详见《附件3》);④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登记相片6张(背面写上专业和姓名)。

五、户口迁移

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坚持自愿原则。具体要求及相关手续详见《附件2》。

六、收费项目标准及缴费方式

学费的缴纳采用学生网上自助交费方式。新生收到建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寄发)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设银行网点修改密码,建议开通网银功能。学生请在报到前足额存款,并登录江汉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wsyh.***.cn/,用户名为高考报名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后一位为X的学生,X需大写),根据网页提示完成学费缴纳,需要收据的学生可缴费成功后带身份证原件到财务处206室自助打印学费收据。因特殊原因未办理存款的新生入学时,可自行前往建行自助服务区存入足额费用。地点:校内(图书馆一楼)、周边(江大二号门对面建行自助服务区),或在迎新报到现场咨询后按流程存款,缴费咨询地点:J02B101、J05B101。(特别提示:随通知书下发的银行卡,由学校委托建设银行统一办理,是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缴纳各项报名费、领取奖学金、助学金、补助金、退款等项目的专用卡,请尽快激活方能使用,如有遗失,及时到开户行原号补办。银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三路1号,泰合花园侧门旁)。

收费项目及标准:

表一:建设银行存款缴费项目

项目

标准

说明

学费

专业学费+学分学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江汉大学实施学分制收费的批复》(鄂价费规【2013】36号),我校2017年学费继续按学分制方式收取,详见《附件1》。

住宿费

980-1320元/人·年

980元/年(六人间有空调),1320元/年(四人间有空调)。

教材预收费

1200元/人

含四年教材费,毕业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

185元/人·年

按规定统一购买。

校园一卡通预存费

100元/人

100元含 70元餐费和30元水费,用于校内进餐、用水及就医。

其他

10元/人

建行卡预存额(保卡)。此卡为学生在校期间缴费、领取奖助学金、退款等项目的专用卡,不可销户!若遗失,须及时原号挂失补办。

合计

足够存款额

登录江汉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自助完成缴费。

表二:入学后现金缴费项目

项目

标准

说明

军训服装费

85元/人

领取军训服装时,由经政府采购招标流程中标后的服装厂商收取。

体检费

35元/人

新生入学体检时收取。

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费

40元/人·

大学生团体方可享受此项保险,不对个人销售。由于此保险可大限度地提供学生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障,建议购买。

七、报到流程2017级江汉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2017级江汉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2)2017级江汉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3) 

2017级江汉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4)2017级江汉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5) 

2017级江汉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6)2017级江汉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7) 

 

 

八、注意事项

1、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向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请假,说明原因,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凡未请假

或逾期不报到者,根据相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

2、入学时,学校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发现身体不合格者,

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详见《附件4》。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到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情请新生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或登录网站:http://www.xszz.***.cn/

594-22日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军训成绩按 1学分计入学生总成绩。925日正式上课。具体

时间及活动安排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

6、新生的床上用品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自带或到校后自行添置,学校不统一配置。

7、欲了解学校详细情况及更具体的报到程序,请关注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官方微博:

http://***/jhunzjc。其它未尽事宜欢迎致电咨询:027-842272298423729884227521

 

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一七年七月

温馨提示:新生入住江汉大学学术交流中心(明德酒店),凭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在前台登记办理入住手续,可享受优惠活动:商务双床房、豪华大床房住一晚可享受江大教职工优惠价308/间(含早餐); 连续住三晚享受特惠价248/间夜(含早餐)每张录取通知书多3间房可享受优惠活动;活动有效期为2017828-2017年910日。

附件1:

江汉大学2017级本科新生学分制收费明细表

编号

收费专业及项目

学年收费参考标准(元/.年)

学分制学费标准

专业学费(每学年开学报到前缴纳)

学分学费(每学期第八周根据个人选定学分计算缴纳,缴费标准=个人选定学分×80/学分)

各专业总学分

每学分学费(元)

1

金融学

4000

500

175

80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000

500

175

80

3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

4000

500

175

80

4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5200

1700

175

80

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000

500

175

80

6

物流管理

4000

500

175

80

7

法学

4000

700

165

80

8

行政管理

4000

500

175

80

9

社会工作

4000

700

165

80

10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4000

700

165

80

11

广告学

4000

700

165

80

12

历史学

4000

700

165

80

13

播音与主持艺术

10000

6700

165

80

14

文化产业管理

4000

500

175

80

15

音乐学(音乐教育)

10000

6700

165

80

16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10000

6700

165

80

17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钢琴)

10000

6700

165

80

18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民乐)

10000

6700

165

80

19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管弦乐)

10000

6700

165

80

20

音乐表演(合唱表演与指挥)

10000

6700

165

80

21

舞蹈表演

10000

6700

165

80

22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

10000

6700

165

80

23

公共艺术

10000

6700

165

80

24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10000

6700

165

80

25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10000

6700

165

80

26

视觉传达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27500

24200

165

80

27

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5200

1500

185

80

28

城乡规划

4000

300

185

80

29

工业设计

4000

300

185

80

30

物理学

5200

1600

180

80

31

测控技术与仪器

5200

1500

185

80

32

自动化类(含自动化、轨道交通信息与控制)

5200

1500

185

80

33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5200

1500

185

80

34

数学与应用数学

4000

400

180

80

35

计算机类(含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200

1500

185

80

36

化学

4000

400

180

80

37

化学工程与工艺

4000

300

185

80

38

环境工程

5200

1500

185

80

39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000

300

185

80

4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5200

1500

185

80

41

临床医学

5200

1120

255

80

42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5200

1120

255

80

43

临床医学(儿科)

5200

1120

255

80

44

针灸推拿学

4000

320

230

80

45

药学

5200

1600

180

80

46

园艺

3000

300

135

80

47

生物技术

5200

1600

180

80

48

食品质量与安全

4000

300

185

80

49

教育学

4000

700

165

80

50

应用心理学

4000

400

180

80

51

数字媒体技术

4000

300

185

80

52

体育学类(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000

500

175

80

53

运动训练

9000

5500

175

80

54

英语

4000

500

175

80

55

法语

5200

1700

175

80

56

日语

4000

500

175

80

57

翻译

5200

1700

175

80

58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4000

500

175

80

59

护理学

5200

1600

180

80

60

医学影像技术

5200

1600

180

80

61

口腔医学

5200

1120

255

80

62

思想政治教育

4000

700

165

80

备注:所有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标准为准

备注:本科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开学报到时收取专业学费,本学期开学后第八周根据个人选定学分收取本学期学分学费。下学期开学第八周根据个人选定学分收取下学期学分学费。学费标准终以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附件2

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1、 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坚持自愿原则。按照武汉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新生可不迁移户口。学生毕业后,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的,可凭《毕业证》、《劳动就业合同》和《报到证》等到就业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手续,再回原籍迁出户口。

2、 需要将户口迁入到本校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户口迁移证》(武汉市外的新生)或《户口簿》(武汉市远城区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登记彩照两张。《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完全一致,方可办理迁入手续。户口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大学”。

3、 需要将户口迁入到本校的新生请于20171015日前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登记,保卫处将协助公安机关对登记的学生一次性办理入户手续,以后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学生在读期间,除退学、转学或开除学籍等原因外,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 户口未迁入江汉大学的武汉市外新生,根据本人需要,可持《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登记办理《武汉市居住证》。根据相关规定,在武汉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先办理登记满半年后才能申领《武汉市居住证》。

5、 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27-84226103(江汉大学保卫处户政科)。

附件3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1、 党员需持原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到江汉大学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

2、 组织关系由湖北省外转入,介绍信抬头填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去处填江汉大学XX学院;组织关系由湖北省内转入,介绍信抬头填江汉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填江汉大学XX学院”。

3、 如系预备党员,由党员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供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情况材料,加盖公章,与其他党员材料一起交由学校审查。

附件4

江汉大学学生奖励、勤工助学、贷款办法

一、奖励:

(一)国家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8000/·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5000/·年。

(三)市政府奖学金:条件、名额、奖励标准按当年市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

(四)校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0名,每人奖励10000/·年。

(五)校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不超过20名,每人奖励5000/·年。

(六)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组织管理能力强,为学校、学院学生工作做出过较大贡献的学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年。

(七)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5%,奖励标准为每人1500/·年。校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年。校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15%,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年。

(八)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当年毕业学生总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年。

(九)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各省考生按照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文、理、艺、体第一名的优秀新生。若招生人数超过100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录取总数的前1%予以奖励,奖励标准1000/·年。

(十)单项奖学金:用以奖励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竞技、军事训练等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且有显著成绩的学生。由校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标准为每人100-10000元不等。

(十一)社会团体(单位)、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按捐资单位(个人)要求评发。

二、勤工助学:

学校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学生勤工助学每人每小时不低于8元,每月不超过32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学生每年 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共分为3档。

三、贷款:

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金额高为每生每年8000元,在读期间无需支付利息。(了解详情请登录网站http://www.xszz.***.cn

 


原标题:2017级江汉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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