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深化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情况
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等教育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拥有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设置有专门培养职教师资的二级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二、招生机构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成立以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招录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在籍毕业班学生。“三校生”和“小教大专班”、“3+2”高职班学生不在招录范围。
(二)报考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教师职业,志愿从事职业教育工作。
2.在高职高专院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后一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20%以内。推荐参加非定向选拔的,国家、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高专学校可适当放宽到前30%以内。
3.身体健康,相貌端庄,无身体残疾,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全国或全区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和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录取。
四、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序号 | 本科专业名称(方向) | 面向高职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定向计划(免费) | 非定向计划 | 学制 | |
人数 | 预收学费(元/年) | |||||
1 | 旅游管理 | 640100旅游管理类下各相关专业 | 6 | 44 | 6100 | 2 |
640200 餐饮管理与服务类 | ||||||
640106酒店管理 | ||||||
640201餐饮管理与服务 | ||||||
6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 ||||||
640221 西餐工艺 | ||||||
2 | 会计学 | 620200财务会计类下各相关专业 | 1 | 49 | 6100 | 2 |
620110 证券投资与管理 | ||||||
620111 投资与理财 | ||||||
620201 财务管理 | ||||||
620204 会计电算化 | ||||||
合计 | 7 | 93 |
注: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材料:
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高职高专院校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后一学期除外)所有科目平均成绩排名情况,向我校统一推荐报名,推荐名单必须在校园网上和校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原则上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只能推荐到一所培养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19号)文件要求,各有关学校需报以下材料:
1.学校公文1份。
2.审核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中职师资)。
3.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20%-3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4.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中职师资表)。
5.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数据库光盘。
(二)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0日前,各有关高校将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推荐选拔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名单及相关推荐材料,报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邮件到我校招生办电子邮箱(zsb@***.cn)(纸质材料的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我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高职高专学校负责解决)。
六、面试
报读定向计划、非定向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与基本素质。
(一)面试内容:职业认知、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二)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方式,抽题,专家提问等环节组成。
(三)面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8:00,所有考生必须于7:30-8:00到面试地点进行签到及抽签,未按时签到及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四)签到及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职师楼(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七、体检
报考定向计划的考生于2017年5月14日上午8:00-9:00安排在我校育才校区校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请随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同时缴纳体检费。体检费由校医院在体检前收取。
八、面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5月21日以后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
九、录取原则
(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录取。
(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高职高专院校学习期间平均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和获得全国或全区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和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考生。
(七)对由于生源不足25人不能单独编班又不能安排插班的专业,学校将推荐到其它培养单位或不安排专升本计划。
(八)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十、预录取
根据我校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各专业预录考生名单,于5月2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十一、放弃录取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23日前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校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若不提出申请,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二、正式录取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6月6日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cn)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并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2017年9月上旬),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四、相关政策
(一)相关待遇
定向生享受桂教师范〔2014〕2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待遇,在校学期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定向生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后,由协议县按协议安排就业,纳入当地公办教师统一管理。定向生须在协议县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中职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违约须按协议缴纳违约金。
非定向生不享受免学费、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等待遇,鼓励本科毕业后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
(二)培养方式
中职师资专升本学生培养主要采取我校为主联合有关职业院校和企业培养。定向、非定向培养的中职师资专业均属师范类专业。非定向中职师资各专业的学费标准参照同类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政编码:541004。
(二)联系人:容老师,刘老师
(三)联系电话:0773-5804896,0773-5818532。
(四)招生网址:http://bkzs.***.cn
(五)电子邮箱:zsb@***.cn
(六)纪检监察室电话:0773-584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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