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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阜阳师范大学新生入学指南

  2021年04月17日11:30  阜阳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学院简介

阜阳师范学院坐落在皖西北中心城市阜阳市。这里钟灵毓秀、人文荟萃,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我国著名的文化精英管子、老子、庄子,曹操、曹丕、曹植,欧阳修、苏轼、曾巩等赋予了这片土地厚重的历史底蕴。学校毗邻古颍州西湖、京九铁路交通枢纽、皖北地区4C级机场。环境怡人。交通便捷,区位优越。学校创办于1956年,1977年 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阜阳师范学院,获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 200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08年教育 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 ; 2013年正式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2005年、 2014年先后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建校61年来,学校先后向社会输送10万多名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被誉为“皖北地区基础教育的摇篮、人才培养的基地、科技创新的平台、文化建设的窗口"。

学校现有清河、西湖两个校区,占地97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6.7万平方米。学校设置16个教学学院、1个学院,拥有6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3个- -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生1.96万人。学校建有1个独立学院一信息工程学院, 独立学院拥有本科专业29个,在校生600余人。学校现有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生物学” ,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有抗衰老中草药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胚胎发育与生殖调节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环境污染物降解与监测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区城物流规划与现代物流工程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皖北文化研究中心、农民工研究中心及安徽武术文化研究中心等7个省级科研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5亿元,各类藏书197万册,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等30多个中外网络资源数据库。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86人,其中专任教师966人,高级职称教师352人,博士学位教师175人、硕士学位教师707人;拥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安徽省优秀人木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全国优秀教师、宝钢优秀教师、安徽省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等共计86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10人;聘请中国工程院刘德培院士,中国科学院陈国良院士、方维海院士等兼职教授114人。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科研工作,不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教学研究、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五年来,共承担省部級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162项,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21项;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80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各类课题291项,荣获安徽省科技进步奖、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等各类科研奖励321项;发表学术论文3421篇,其中二类以上期刊论文1021篇,sa、 8收录426篇;出版著作167部。出版《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自然科学版)、阜阳师院报》 、《安徽基础教育》 。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彰显实践育人特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五年来,我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获奖1343项,其中包括全国师范生技能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和全国“飞思卡尔”智能汽车竞赛等国家级奖励188项,学科竞赛获奖级别和数量居于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生主持各类科研项目725项,其中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88项。毕业生角色转换快、实践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社会满意度高。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长期坚持开展“未来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等-系列品牌第二课堂活动,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安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安徽省优秀教学管理单位” ,“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坚持注重内涵。彰显特色,加快转型的“三位一体"发展路径,继续巩固教师教育优势,积极发展应用学科,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努力建设地方性综合型高水平大学。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 236037

联系电话: 0558-2596225 (lax) 。2591003. 2596248招生主页: ht://ww..c.***/zsb2

 

二、 2017级秋季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一) 报到时间:新生九月九日、十日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者,须事先向我校教务处(咨询电话: 0558 2596152.2591005) 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 报到材料:新生报到时,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 、身份证、照片(近期同底版半身彩色2寸) 5张等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三) 档案转移:请新生同学提醒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新生档案用机要或EMS特快专递方式,于9月15日前寄至: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陈老师收(邮编:236037电话0558-2596248) .如因邮寄错误造成遗失,责任由邮寄单位承担。部分省份由新生本人携带的档案,需事先由档案部门密封、验印后,新生同学在入学报到时交给班级辅导员。

(四) 党团关系:党团关系:新生党员组织关系须经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党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生源抬头单位填写:中共阜阳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省外生源抬头单位填写: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所去单位均应填写被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咨询电话: 0558-2596234)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时自行携带团员证、《人团志愿书》 ,具体办理事宜待入学后由校团委统- -安排(咨询电话: 0558-2591091) 。

(五) 户籍转移:户籍转移根据自愿原则,具体请向我校保卫处户籍管理科(咨询电话: 0558-2596253)咨询。

上述各种证明、材料的内容,应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六) 学费缴纳:新生学杂费按<2017年秋季本科新生缴费须知》要求办理(咨询电话: 0558-2595029、2591038)。

(七) 奖助学金:我校设立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奖学金按照德、智、体、美总体表现情况,助学金根据贫困认定并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

(八) 公寓入住:新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生活用品采购根据自愿原则向公寓管理服务中心采购,详见<2017年秋季本科新生公寓用品统- -代购说明》 ,咨询电话: 0558-2591979 (西湖校区)、2596104 (清河校区)。

(九) 资助措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参考《关于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工作及手续办理的说明》,也可电话咨询学生工作处(咨询电话: 0558-2595006) 或登录学生工作处网页(http://210.45.32./xiweb/xsc/)了解相关政策。

(十) 乘车路线

1.迎新服务

新生开学期间,学校安排迎新专车从火车站、汽车南站免费接送新生,请认准“阜阳师范学院迎新专车”标识。

2.如何前往阜阳市?

从您的居住地前往阜阳市,您可以选择自驾、公共大巴、火车、飞机等交通方式:

(1)选择自驾前往阜阳市,请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并保障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

(2)选择乘坐公共大巴前往阜阳市,请详询当地的汽车客运机构。阜阳市区客运机构有阜阳长途汽车站(又称汽车客运南站,每日发往全国109条线路,282个车次)、阜阳汽车东站(阜阳火车站向西100米)、 阜阳汽车西站(阜阳师范学院东校区西门向西50米)、阜阳汽车北站(位于阜阳市北京中路180号)。

(3)选择乘坐火车前往阜阳市,车次等信息请详询当地的列车站点。作为皖北的交通枢纽,阜阳站每日到发全国各省市的列车100余次。

(4)选择乘坐飞机前往阜阳市,请详询就近的机场航班信息。阜阳机场目前开通上海虹桥、广州、厦门、天津、温州、西安、北京首都、杭州、重庆、南苑、深圳、成都等城市航班。

3.市区交通

请具体参阅本指南的《校园周边公交线路》。

(十一) 通讯地址

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邮政编码: 236037)

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邮政编码: 236041)

(十二) 相关电话(区号: 0558 )

教务处(报到、咨询) : 2596152. 2591005

招生就业处: 2596225. 2596248



2017级阜阳师范大学新生入学指南

2017级阜阳师范大学新生入学指南(2)


三、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手续办理工作说明

国家和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以及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我校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和《阜阳师范学院资助政策简介》(附件1) 。 为了帮助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获得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现将有关手续办理工作说明如下:

(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获得各类资助的前提条件,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及我校的各类资助。请需要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入校前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寄送) 填写完整并加盖必要公章,入学后-周内连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并交至班级辅导员进行审定。

(二) 孤残学生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

1.孤儿认定。根据安徽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孤儿及孤儿成年后就读我校的,均免除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生活补贴和免费就餐等资助政策;孤儿学生认定以出具其生源地县级民政部门加盖印章的《孤儿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残疾学生认定。本人残疾学生可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残疾学生认定以出具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认定。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可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认定以出具父或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家庭户口本原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4.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建档立卡学生认定需提供当地扶贫办制定的<扶贫手册》原件以及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导出的电子档案信息(须在该纸质材料上加盖当地扶贫部门公章), 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四类学生入学时请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相应的身份认定材料交至班级辅导员进行审定。

(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目前,我校学生只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安徽籍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或安徽省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两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其-种办理)。具体办理条件、程序、时间等请参阅《2017年 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2) 、<2017年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附件3) ;非安徽箱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咨询本省及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构一般设在当地教育管理部门)。

我校接收生源地助学贷款账户户名:阜阳师范学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阜阳市郊区分理处;账号: 12-.

附件: 1.阜阳师范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2.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节选)3.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节选)

说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高等学 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孤儿证明模板请登录阜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官方网站(ttp://210.45.32.7/xiweb/xsc/) 资料下载专栏下载。

阜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二0一七年七月


2017级阜阳师范大学新生入学指南(3)

四、阜阳师范学院资助政策简介

(一) 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将开辟绿色通道,在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审核对家庭经济困滩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批准暫缓繳納学杂费,先进入学校学习,然后学校根据调查情况帮助这部分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绿色通道” 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滩新生顺利入学的直接、有效的措施。

(二) 奖助学金

政府、学校、社会机构及个人为支持、表彰和鼓励贫困、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各种形式的奖助学金。政府设立的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均) ”

我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有:“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100元/人;二等600元/人; 三等300元/人”、“三好学生标兵(1000元/人) ”、“校长奖学金 (1500元/人)”、“自胜奖学金 (1000元1人) "、“西部励志奖学金 (1000元/人) ”、“考取研究生奖学金 (200元/人)

社会捐助的奖助学金有:“淮都奖学金” 、“天韵梦想奖学金” 、“倪氏文化助学金” 、“国元证券金融实践教育奖学金”、“弘毅奖学金” 。

(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投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 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目前,安徽省籍学生可以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他省份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咨询入学前户籍所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 勤工助学

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每月每人补助150元。

(五) 困难补助

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情况,通过特定方式给予其- -定的资助。

目前,我校设立有“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孤儿学生生活补助” 、“孤儿学生食堂免费就餐” 、“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困难学生科研立项补助” 、“特困学生补助” 、“困难 毕业生考研初试生活补助、复试交通补助”、“为困难学生 送暖衣"等专项资助。

(六) 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实施减免学费政策。目前,我校针对孤儿学生全额减免学费,针对其他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有两个标准,即2000元/人和1000元/人。

(七) 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 -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对退役后复学的原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八)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我校录取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学年学费资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

(九) 直招士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

(十)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圈难学生资助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和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或者社会资助。


五、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节选)

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 区) ;

5.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 -的应优先支持: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因为以上原因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出具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 区) ;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 以下;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六、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 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8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长不超过20年。值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五)本息回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后一年为9月20日),次日为扣息日,节假日不顺延。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含毕业当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先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或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 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 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 为12月20日。

(六)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七)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他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行的助学贷款。

七、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 https://  s.***.cn), 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二)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1.已通过高中预申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2.城乡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生如已经纳入预申请名单,无需进行资格认定。如未纳入预申请名单,可直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办理, 也无需再进行额外资格认定。

3.其他学生首次贷款学生

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三)现场受理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 (1)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2)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3)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4)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3.现场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5日。

4.受理部门

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四)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五)签订合同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 “受理证明" )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六)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八、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所载欠繳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

九、特别提醒

(一)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借款人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该电

(二)借款人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合同文本须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不得涂改。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将不再受理。

(三)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

(四)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五)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学生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六)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七)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八)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负责解释。

阜阳师范学院助学贷款咨询电话: 0558- -2595006

十、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摘录)


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改革,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发展需求,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创设更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学习条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 部21号令)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一)已注册并取得学籍的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确有专长或专业兴趣,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发挥特长,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因特殊原因转专业的,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适宜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2.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止招生,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学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因学校重大教学改革需要转专业的;

4.转入我校就读,并符合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定的;

5.需要学校研究的其他相关情况。

第二条不能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1.新生入学就读未满一-学期的;

2.由艺术类、体育类跨其他科类的;

3.体育单考单招的;

4.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层次的;

5.已转过专业的。

第三条转专业程序和时间

1.学院制订计划。每年11月第1周,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专业可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计划数,接收计划数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人数的20%,同时制订各专业转专业考核办法,报经教务处汇总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公布各专业接收计划与考核办法。

2.学生递交申请。每年12月第1周,学生根据各专业公布计划数和考核办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每名学生可排序申请2个转专业志愿。学校公示学生转专业志愿,在公示期内,学生可以调整志愿。

3.转入学院考核。公示期满,按照志愿优先、竞争择优原则,各学院组织学生第一专业志愿考核,在计划限额内,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计划限额未满的专业,启动学生第二专业志愿考核,择优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4.学校审核批准。各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复核、公示,经学校研究批准,公布学生转专业名单。学生于申请学期结束时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新学期开学后进入转入专业班级学习。

详情请咨询教务处: 0558-2596152

网址: http://210.45.32.7/xiweb/jwc/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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