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17
级新生入学手册
新生报到须知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被录取为我院2017级新生!欢迎你成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校园新的一员。为便于新生入学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时间:
请新生按照如下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到,提前到校无法办理入学手续。
2017
年9月11日: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司法助理、心理咨询、刑事执行、司法警务、会计、国际贸易实务、新闻采编与制作、物流管理、司法信息安全12个专业;
2017
年9月12日: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司法助理、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计算机网络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应用英语12个专业。
二、报到注册地点:
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司法助理3个专业的新生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东区(合肥市清溪路13号)报到;
其他专业的新生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西区(合肥市清溪路78号)报到。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到时须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录取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材料。身份证丢失或未办身份证者必须到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粘贴有近期照片且在照片上盖有派出所骑缝章的户籍或身份证明。
新生为共青团员的,团组织关系须经高中毕业学校团组织开具介绍信,转至“共青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并带上《入团志愿书》、《团员证》。
新生为中共党员的,党组织关系须按下列程序办理:经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外省考生介绍信中抬头单位写明“安徽省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转入单位为“安徽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安徽省考生介绍信中抬头单位写明“安徽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转入单位为“中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新生的纸质高中学籍档案由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高中学校办理档案转接手续;如高中学校同意考生自带,可自行携带至报到现场交班主任。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本着自愿原则,
可以不迁移户口。农业户口因为涉及到毕业后无法重新迁回,
建议好不迁。如确实需办理新生迁移户口,应凭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上一致。如不一致,请在迁移户口时更改为一致,否则不予以办理入户。户口迁移证必须填写身份证编号(18位)、注明非农业或农业户口,并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地址为:合肥市清溪路78号,合肥市蜀山区井岗派出所。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我院保卫处户籍科,电话:0551-62233699。
4.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及时向学院招办请假(电话:0551-62233692、62233386),无故逾期两周不到校报到者,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四、入学第一年应缴费用
我院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其中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服装费、公寓物品费、体检费采取工商银行卡划扣缴费,请务必于2017年9月1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通知书内装的工商银行卡中。
法律事务、
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司法助理、心理咨询、刑事执行、司法警务、行政执行
、
会计、国际贸易实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物流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应用英语专业收费情况:学费3500元/学年、住宿费预付1000元/学年(住宿费多退少补)、教材费预付600元/学年、警用服装费2590元、公寓物品费590元、体检费60元,
合计834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收费情况:学费3900元/学年、住宿费预付1000元/学年(住宿费多退少补)、教材费预付600元/学年、警用服装费2590元、公寓物品费590元、体检费60元,
合计8740元。
另外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每年80元、办理饭卡等采取
现金缴费,请报名时随身准备适当现金。
五、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请认真阅读本手册中的《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六、2017年9月11日-12日,学院在合肥市火车站、合肥火车南站均设新生接待点。
七、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学生优惠火车票。来院途中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请妥善保管各种证明和财物,切勿遗失。
八、请新生在8月20日以后登录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218.22.26.105/webflzs/)凭身份证号登录考生查询页面,查询分班情况。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处制
2017年8月1日
缴费指南
尊敬的学生家长、同学:
您好! 为确保您赴校途中的资金安全,方便学杂费的缴纳,我院为每位学生在工商银行开设了工商银行借记卡,该卡随录取通知书寄达,请查收。我院将委托工商银行从该卡中统一扣缴学杂费,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缴费用(详见入学报到须知)及必要的生活费足额存入您的卡内。
一、工商银行借记卡的使用及有关说明
1.激活银行卡:该卡无初始密码,须先激活方可使用。收到银行卡后,请持卡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就近的工商银行网点办理激活(开通设置密码)手续。
重要提示:必须首先办理银行卡的激活,再办理存款业务,否则为无效卡,无法办理正常的存取款及扣划业务。
2.存款时间及金额:为保证缴费划扣成功,请您务必于
2017年9月1日前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服装费、公寓用品费、体检费等合计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卡中,便于学院在规定日期内统一划扣,多存不限。
3.缴费收据的领取:学院行财处根据工商银行提供的成功扣缴学杂费信息,开具收费收据,此收据为唯一有效的缴费凭据,学生报到时需凭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的系领取缴费收据。
4、学院委托工商银行办理的“借记卡”属无折银行卡,该卡具有消费、转账和存取现金等功能。
5、中国工商银行在学院内开设有自助银行,方便学生三年在校生活存取款;方便学生家长通过此卡卡号在全国任意工商银行网点为学生按月存入生活费用,或临时应急汇寄款项,存取款业务实时到帐,方便学生查询。
6、该卡除以上用途外,
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勤工俭学补助款的发放、毕业前代收代支款的结算等业务一律通过此卡办理。
二、
其他说明事项
1.银行批量划扣学生学杂费业务仅受理全额缴费,若存入卡内金额小于应缴费用总额,划扣将不能成功,存入款项将留存学生缴费卡内,届时需学生持卡至集中收费现场刷卡缴费。
2.对住宿发生变更的学生,行财处将根据各系学生科提供的住宿变更表统一进行住宿费标准调整,在学生报到后集中办理住宿费清算工作。
3、如果您的家庭确有实际困难,一时无法筹措到学杂费,请不要着急,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安徽省的考生可办理安徽省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省外的考生可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当地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事项。
学院配发公寓物品及警用服装一览表 |
|
|
|
|
一、 |
代购公寓物品 |
二、 |
警用服装 |
1 |
盖絮(2.5KG)2床 |
1大檐帽1顶 |
|
2 |
垫絮(2.5kG)2床 |
2警用领带2条 |
|
3 |
PP棉枕芯1只 |
3春秋常服2套 |
|
4 |
三件套2套 |
4内长衬衣2件 |
|
5 |
纱布套2个 |
5外长衬衣1件 |
|
6 |
蚊帐1顶 |
6夏执勤服2件 |
|
7 |
枕巾2条 |
7单裤(女裙)2条
8冬常服一套
|
|
8 |
毛巾2条 |
9冬执勤服一套 |
|
9 |
迷彩卧具包1只 |
10羊毛衫2件 |
|
10 |
3.2L保温瓶1只 |
11夏季作训服1套 |
|
11 |
塑料盆1只 |
12书包一只
13内腰带1条
|
|
12 |
不锈钢脸盆1只 |
14大帽徽1个 |
|
13 |
不锈钢口杯1只 |
15领花2付 |
|
14 |
蒲草席1床 |
16领带夹1枚
17铁胸徽一枚
|
|
15 |
垫被套2床 |
18警用配件1套 |
|
|
|
19迷彩服1套 |
|
|
|
20迷彩帽1顶 |
|
|
|
21迷彩汗衫1件 |
|
|
|
22外腰带1条 |
|
|
|
23解放鞋1双 |
|
|
|
|
|
|
|
|
|
|
|
|
|
|
|
|
|
|
2017
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⑵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⑶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⑷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⑸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因为以上原因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出具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三)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五)本息回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后一年为9月20日),次日为扣息日,节假日不顺延。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含毕业当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每个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先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或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
(六)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七)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他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行的助学贷款。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sls.***.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2.续贷学生: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声明,续贷声明经高校或县资助中心审核后,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二)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1.已通过高中预申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2.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3.城乡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上两类学生如已经纳入预申请名单,无需进行资格认定。如未纳入预申请名单,可直接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办理,也无需再进行额外资格认定。4.其他学生首次贷款学生: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三)现场受理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通过预申请的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3.现场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5日。4.受理部门 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四)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五)签订合同
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六)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所载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
五、特别提醒
(一)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借款人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该电话。
(二)借款人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合同文本须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不得涂改。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将不再受理。
(三)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
(四)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五)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学生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六)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七)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八)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负责解释。
2017
年安徽省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基本政策
贷款性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贷条件: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我省境内;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高等专科院校和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含本科、专科、高职和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金额: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含)。
贷款期限:生源地助学贷款实行一个学历阶段一次性申请、一次性签订贷款合同、分学年发放。贷款合同期限原则上按照“学制+13年”确定,一般不低于“学制+3年宽限期”,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基准利率执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二、办贷流程
(一)首次办贷流程
(二)再次用款流程
贷款申请受理时间:8月1日至10月20日(在校生可提前到6月1日开始受理)
三、办贷手续
(一)首次贷款申请
大学录取新生应提供:①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和高校相关收费标准;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在校生应提供:①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②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特别说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需要提供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二)再次用款申请
原已经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得学生,根据贷款合同约定需要再次用款的,应提供:①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②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
但从2017年起,首次办理贷款申请且新的贷款合同有明确约定,同一学历阶段需要再次用款的,可以直接通过系统申请,不需要再到经办银行现场办理。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7年7月1日
关于我院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08〕6号)和《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劳社〔2009〕1号)、《关于印发在肥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13号)、《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合人社秘〔2016〕387号)等文件的精神,我院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入学报到时为2017级新生统一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等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按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执行。
二、在校大学生以所在高校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根据规定,大学生应于每年9月1日至9月20日,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 参保大学生在三级、二级、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是90%,92%,94%。同时肾透析等22种疾病还可享受特殊病门诊治疗。2017年大学生参保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2017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一个结算年度内个人支付(包括政策性+自费)超过两万元,超过部分自动进入大病保险。个人自付超2万元以上的部分,目录外药品报销50%,医疗费用(目录内的药品、诊疗)报销50%-80%。
四、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普通门诊、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支付范围,都是按照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大学生医保实行定点治疗,目前合肥市共有72家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从社区医院到三甲医院都涵盖到,参保大学生可以任意选择就诊,在非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五、、如果大学生在校期间因所患疾病在合肥市三级定点医院难以诊断或诊断已明确,但无治疗手段的,学生向学校申请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由学校填写《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并经学生辅导员和院(系)领导核实后,由学校医保经办机构签署意见。
大学生在异地住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或在实习、寒暑假、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因病住院,应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六、报销办理程序。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两个月内,由学校医保经办机构携带《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大学生零星报销申请表》、异地所住医院的出院小结(医院盖章)、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在新农合报销后还可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七、大学生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美容、医学事故,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咨询电话:0551-63536318,63536208
新生加入学生社团须知
2017级新同学: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个学生社团(
青年志愿者协会、国旗护卫队、“快乐如风”校园广播、法制宣传团、辩论协会、绿色环保协会、心理健康协会、军乐团、文艺队、民族文化协会、大学生记者团、太极拳协会、警??文学社、球类棋牌协会、
Sunny
轮滑社、礼仪协会、计算机协会、跆拳道协会、就业创业社团、读者协会)热烈欢迎你的到来!
我院的学生社团,是经学院批准成立并由院学生处(团委)统一管理和指导,由学院在籍学生自愿组成的,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加入学生社团的目的,是为了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多地参与各项校内外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全面提高自身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社会对人才的全面需求。但由于刚刚踏入警院,许多同学还未了解和适应大学生活,因此,特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建立在保证顺利完成学业的基础之上,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因此,建议每位同学根据自己的特长或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入1-2个学生社团,切忌盲目,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2.我院学生社团在内部管理上同样遵循警务化管理制度,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服从学院职能部门和社团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3.举办学生社团活动必须遵守我院《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办法(试行)》,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如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或占用上课时间的,必须履行相应的请销假手续。
4.学生社团实行会员制,每位新会员参加一个学生社团只需
一次性缴纳10元,用于各种证件的制作和社团内部活动的开展。
任何学生社团未经学院批准,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为保障学生社团的会员质量,学院每年10月中旬将统一举办社团现场招新会,在通过申请、面试等环节后,新会员还应填写登记表,交由班主任、系学生科签字后,方可正式成为会员。
6.社团进行必要的宣传时,不得进入军训现场、教室,不得影响学生正常的训练、学习和生活。
7.违反社团纪律的,将根据学院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举报电话:0551-62233672.
院学生处(团委)
2017年8月
构建“平安校园”倡议书
2017级新同学: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学院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也是保障每一位同学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基础和前提。然而,由于学生个人防范意识不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为薄弱,在校园中还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全国高校时有发生的安全事件,也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们不能存在丝毫的麻痹和侥幸。为使每位同学的生命与财产得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司法厅、学院的统一部署,学生处(团委)向警院广大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大局意识,争做校园安全的维护者
构建平安校园,关系到个人、家庭的幸福与安康,关系到学院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维护校园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本着对己负责、对他人和集体负责的态度,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切实落实学院的警务化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才能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高自身修养,自觉遵纪守法
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免受不法侵害;要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荣誉,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明辨是非、知法懂法,自觉抵制不良思潮的侵袭,不参加非法组织的活动,不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与同学互谅互让、和谐相处,主动化解矛盾;不携带、收藏管制刀具,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
三、增强防盗意识,保障财产安全
要爱护公共财物,不随意毁损;要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财物要随身携带或锁入柜中;同学、室友之间要相互关照和提醒,离开房间要随手锁门;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中途返回,不留外人住宿,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要注意保管,不要放在同一个地方;在人多拥挤的场所要提高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四、防电防火,警钟长鸣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保护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不在楼道乱堆乱放杂物,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不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不使用违章电器、大功率电器;要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寝室要随手关闭电源;不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提高防范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五、讲究卫生,预防疾病
不买、不吃 “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不在无证流动摊点就餐,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疾病的发生;要勤换衣服勤晒被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加强身体锻炼,不吸烟,不酗酒,合理安排户外运动,提高免疫能力;不要随意乱扔废纸、乱丢食品包装袋,创造整洁的校园环境。
六、增强辨识能力,谨防上当受骗
要正确使用网络资源,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不沉迷网络游戏和虚拟时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出入营利性娱乐场所和黑网吧,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饮食;不轻信短信诈骗,不与不良人员交往;不私自外出,不擅自在外住宿;不为高薪诱惑,拒绝非法传销,抵制陌生人推销。
关注安全,珍爱生命,我们是“平安校园”的受益者,更应该是“平安校园”的创造者。多一份心,尽一份力,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只要每一个人都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和谐警院建设,我们必将与平安相伴,与健康快乐同行!
院学生处(团委)
学院主要奖助学金
1.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主要有:
学院奖学金,分为三等,奖金分别为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2.国家在我院设立的奖助学金有: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学生。每人奖金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奖金5000元。
(3)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一档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4000元,第二档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3000元,第三档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2000元。
3.学校除了设立和提供奖助学金外,还积极与新生生源地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协调,为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手续;为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来校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 ;并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来校途径
为方便考生及家长自行来校,提供以下乘车路线供参考:
1.
合肥汽车客运总站(瑶海区)
乘114路:火车站北站上,石大郢下(至西区),康居时代家园下(至东区);
2.
合肥火车站(瑶海区)
乘114路:火车站北站上,石大郢下(至西区),康居时代家园下(至东区);
3.
合肥火车南站(包河区)
乘131路,火车站南站上,百花井下转512路石大郢下(至西区),康居时代家园下(至东区);
4.
自驾路线:
高速公路合肥金寨路出口、长江西路出口或者肥东龙塘出口下至合肥市清溪路。
关于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所需学院学费收缴帐户的通知
各位新生:
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过程当中,需要告知办理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学院学费收缴帐户,现告知如下: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统一学费收缴帐户(
帐户名称: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帐号:)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17年8月1日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新生基本信息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贴一寸免冠照片 |
|
考生号 |
|
科类 |
文史( ) 理工( ) |
|
身份证号 |
|
政治面貌 |
|
|
联系电话 |
|
录取专业 |
|
|
家庭住址 |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路) |
|
父亲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工作单位 |
|
|
母亲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工作单位 |
|
|
承诺 |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信息,入校报到所提交的证件及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因弄虚作假所引发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
|
|
|
|
|
|
备注:请新生认真完整填写此表,其中家庭地址要写详细门牌号码,贴上照片。9月11-12日入学报到时请将此表交资格审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