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培养"四有"好老师,我校培养四类进修教师。
(一)培养类别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2.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
3.高级研修学者;
4.单科进修教师。
(二)培养方式
1.全学习;
2.按学年度培养,含一学年制和半学年制(即上学期或下学期),不接受跨学年度报名;其中,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制一年;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高级研修学者,实行以科研为主的导师负责制培养,参与导师有关科研课题;单科进修教师,实行以旁听为主的课程选修制培养,每学期选修本专业专业课4门及以上;
4.修满学时、考核合格者,可获颁我校具章的相应证书。
二、接受对象与条件
我校接受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基础扎实、潜心学习、身体健康的有关人员。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该项目申请人须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由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审核,转我校审核录取。详情咨询武汉中心,电话027-68752845。学员获我校录取后,学习方式同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
申请人条件以当年教育部专项工作文件要求为准。一般要求申请人须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须为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讲师。
2.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
申请人须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一般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校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讲师。
3.高级研修学者
申请人须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幼儿园、中小学和职业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或相关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及中级职称。
4.单科进修教师
申请人须为高等学校、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和相关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初级职称。
三、学费标准
类别 | 进修时间 | 备 注 | |
半学年 (单位:元/人) | 一学年 (单位:元/人) | ||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 不接受 | 14000扣除教育部资助部分 | 教育部资助额度以教育部当年专项工作文件要求为准 (直接划拨至我校) |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 | 8800 | 14000 | 无 |
高级研修学者 | 8800 | 14000 | 无 |
单科进修教师 | 5500 | 11000 | 无 |
四、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
1.计划申请2017-2018一学年或该学年上学期进修者,请于2017年5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办理报名手续,截止后不予办理;
2.计划申请2017-2018学年下学期进修者,请于2017年11月1日——11月20日期间(以邮戳为准)办理报名手续,截止后不予办理。
我校外文学院不接受下学期入学的进修教师。
(二)报名办法
1.查询导师课题目录
我校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需进一步了解导师情况,查询我校网站有关内容http://www.***.cn/yxsz/。
2.提交申请材料
①提交《进修申请表》
l"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武汉中心要求填报申报表并提交该中心,勿向我校直接提交;
l其他项目申请人需对应填报北京师范大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doc、高级研修学者申请表.doc和单科进修教师申请表.doc,一式一份(A4纸张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申请。
l部分省、区、市自主实施的"某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人,务必填报北京师范大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填报的各项内容务必如实、准确,手机和电子信箱须工作正常;申请进修的专业方向应与目前所从事的教学或科研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申请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否则将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予录取。
②填报《学员信息统计表》及提交证件照
填报2017-2018学年进修教师学员信息统计表.xlsx,务必填写完整准确。
申请者提供电子证件照一张,照片要求: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底色为纯白色;②文件大小60k以下,分辨率300dpi以上,宽:高=3:4(240×320);③与《进修申请表》所附照片一致;
学员信息统计表及证件照均以申请项目类别+本人姓名(例如:国访+张三)命名,请于纸质材料快递前发送至:yxb@***.cn。
3.提交《健康检查表》
申请者须于二级以上医院或本单位医院体检后,由医院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进修教师健康检查表.doc,并出具终结论。身体状况不适宜长期在外学习与集体生活者(例如怀孕、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等),不予接受。
如使用医院体检表,则表中项目须包含我校要求的全部体检内容。
报名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以内的体检结果视为有效。
4.提交相关证明及学术论文
①提交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工作单位盖章)
③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盖章)
④申请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高级研修学者的,需提供本人近期学术论文一篇(可复印),供导师审查。
5.邮寄材料
发送《学员信息统计表》及证件照至yxb@***.cn后,请将报名材料(《进修申请表》原件、相关证明复印件、《健康检查表》原件、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一并快递(EMS除外,建议首选顺丰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邮编100875,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教育楼653室,与教师培训学院研修部,招生咨询电话010-58807748。
通信地址、邮编、手机或座机号码等,务必准确、详实,工作正常。
五、其它
(一)网络查询
查询招生简章、导师或专业目录、各类进修申请表、健康体检表等,可访问:
1.北京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cn)首页"通知公告";
2.北京师范大学与教师培训学院网站
(教育网:http://www.scett.***.cn、公众网:)首页的"招生信息"频道;
3.中国高校教师网(http://******.cn)首页"培训进修"频道。
(二)住宿安排
北京师范大学进修教师公寓"金元宾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距主校区1公里左右,4人间、上下铺、公寓式管理,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配备空调、电视、电话、网络及全套卧具。
宿费标准:9000元/学年/人,5000元/半学年/人,均不含寒、暑假。
因床位有限,恕不能接待全体进修教师入住,单科进修教师住宿自理。优先安排一学年期进修教师住宿,报满为止。具体安排以录取后发放的《住宿须知》为准。
住宿期间严格管理,床位不得退费或转让。
(三)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6月底,网络公布录取者名单;并向录取者电子邮箱发放电子版《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及《住宿须知》。学员入学报到时,可领取纸质版《录取通知书》。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与教师培训学院研修部
咨询电话:010-58807748
E-mail:yxb@***.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教育楼653室
北京师范大学与教师培训学院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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