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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对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进行考核的通知

  2019年01月02日17:54  浙江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意见》(浙师研字〔201434号)文件要求,现对2017-2018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进行考核,要求如下:

一、考核内容

1.根据研究生助教的工作职责要求,对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课堂组织与管理、随堂听课、批改作业、课程答疑、组织讨论、习题课辅导、实验实习辅导、社会调查、课程网页维护、学习困难学生帮扶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

2.研究生助教的工作态度(包括对学生的态度)和工作量完成情况。

二、考核标准

1.优秀:工作认真负责,能很好地完成助教工作任务,为人师表,课程主讲教师评议优秀。

2.良好:工作比较负责,能较好完成助教工作任务。

3.中等:工作积极,能完成助教工作任务

4.合格:履行工作职责,不缺勤,基本能完成助教工作任务。

5.不合格:工作不负责,敷衍塞责,缺勤率高,对培养学生有不良影响。

三、考核程序及其他:

1.各研究生助教网上下载2017-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对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进行考核的通知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表.docx》(1份),填写基本信息,填好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

2622日,研究生秘书将汇总好的《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表》交开课学院的本科教务办,由本科教务办组织课程教师进行考核。

3628日前,开课学院本科教务办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研究生秘书进行汇总,研究生秘书应将2017-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对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进行考核的通知(2)浙江师范大学2017-2018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报研究生院。

4.根据开课学院考核结果,研究生助教考核合格者,记1个学分,由研究生院录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GMIS)。

5.开课学院应坚持考核标准和要求,严格考核,对于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考核信息弄虚作假的研究生,经核实,一律视作考核不合格。

  

  

                     研究生院

                                                                                                                      2018620

 


原标题:2017-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对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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