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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统招研究生课程学分补修通知

  2018年09月12日10:42  山西医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培养科将于国庆假期结束后(10月9日)开始接收研二、研三及延期毕业同学的课程学分补修申请,为做好该项工作,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课程补修流程

补修学分的同学请参照本学期“2017级研究生课程表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含在职)课程目录及考试时间安排”进行补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硕士研究生学分补修申请表”交至培养科。

1.2017级研究生课程表:研究生学院主页-教育培养-课程表

2.硕士研究生学分补修申请表:研究生学院主页-常用下载-培养工作

3.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含在职)课程目录及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补修课程要求

研究生补修学分可选择重修课程或新增课程,要求如下

1.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若未达要求,应按照本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将不及格的课程重修及格。(因教学改革,本学期已停开或延期开设的课程重修办法请参照第五条

2.所有课程已及格但总学分仍未修够,可新增课程学分,但必须上课后方可参加考试。新增课程应按照当年选课规则选修。(例如:某门课程适用对象为专业学位学生,则学术学位学生不能选)

3.不能新增带有实习和实验课的科目。(只接该类课程的重修申请)

4.所有带实习、实验、论文的课程,重修考试后所公布的成绩仅为卷面成绩,请按照“研究生重修课程补登实验分流程”的要求完成成绩合分。

5.考试成绩≥70分的课程不接重修申请。

6.所有已申请重修或新增的课程不得旷考、旷课。违反规定将按《山西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三、课程学分要求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计划顺利完成,补修学分的课程将按照本人入学时课程学分设置标准给予相应学分。

四、补修申请要求

1.研究生学院只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研究生学分补修工作,第二学期不安排研究生教学工作(院系开设课程除外),请同学务必在第一学期进行课程补修。

2.《硕士研究生学分补修申请表》交表截止时间为201711月25日。

3.各门课程考试时间请查询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含在职)课程目录及考试时间安排’。

五、其他

1.本学期部分课程已停开或延期开设,建议同学新增其他课程进行学分补修。

2.确因需要补修延期开设的课程,请同学根据延期开设时间进行补修。具体停开和延期开设的课程请参照下表

(1)公共类课程中本学期暂停开设的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开课院系

1

社会卫生状况与政策分析

公共卫生学院

2

临床毒理学

公共卫生学院

3

环境医学概论

公共卫生学院

4

老年医学(基础)

基础医学院

(2)各临床院系开设课程中,除下表所列课程,其余院系所开临床类课程均暂停开课。

序号

课程名称

开课院系

开课时间

1

《医学影像学新进展》

第一临床医学院

下学期

2

《临床诊疗及思维能力》

第一临床医学院

下学期

4

《外科学新知识新技术》

附属大医院

本学期

5

《内科学新知识新技术》

附属大医院

本学期

附件: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含在职)课程目录及考试时间安排

培养科

2017.9.25

 


原标题:2017-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统招研究生课程学分补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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