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7—2018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产生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实施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现将2017—2018学年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
(一)选拔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已有高级职称的除外)。
2.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基础雄厚,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具备取得创新性成果的研究条件。
3.申请人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博士在读期间至少已发表1篇高质量论文(人文社科类、艺术类一般为权威期刊,理工科类一般为SCI收录)。
4.博士学术新人已结项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二)申报与管理
1.申请人与导师共同填写《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申请表》,连同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一并报所在学院;学院按二年级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0%遴选(不足1人的学院按1人计)、排序,然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经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人选。
2.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项目为期一年,项目负责人应于一年期满时向研究生院提交《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结题报告书》。结项时原则上要求具有较好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见附录。
3.入选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项目的研究生可获得科研资助经费8000元,生活费补助8000元。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科研成果发表或鉴定以及适当补充实验材料等方面;首次拨付4000元科研经费和4000元生活费,余款在按期结题合格后拨付。
(三)材料要求
申请表(附件3,1份原件,6份复印件)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套,一律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申请表提交电子版。
按序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提交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
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
(一)选拔要求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已有高级职称的除外)。
2.申请人已经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截止申请日期已发表了较好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见附录。一般应同意延期答辩1年且长延长期限不超过2年,并且有望取得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3.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基础雄厚,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具备取得创新性成果的研究条件。
4.申请人导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目前正在从事本学科领域前沿课题的研究。
5.已结项的博士学术新人和优秀选题计划入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二)申报与管理
1.申请人与导师共同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申请表》,连同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一并报所在学院;学院遴选排序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经校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申请人与导师须一起参加)的形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人选。
2.项目设立年度考评制度及结题考评制度。计划实施一年后,项目主持人应参加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年度考核奖学金(8000-15000元不等)。考核不合格者将中止项目。原则上在博士四年级结束前应完成结题,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者,可提交延期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同意延期且多再延期1年。主持人完成项目结题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3.学校对培育人选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费补助。在正常学制内,人文社科类、艺术类给予7000元/年科研经费资助,理工科类给予10000元/年科研经费资助,生活费补助为10000元/年;在延长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给予4000元/月的生活费补助(其中1000元由导师支付,导师须在申请书中作出明确承诺)。科研经费一次性拨付,主要用于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科研成果发表或鉴定以及适当补充实验材料等方面。在延长期内依相关文件规定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但可正常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限延长期一年之内)。
(三)材料要求
申请表(附件3,1份原件,6份复印件)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套,一律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申请表提交电子版。
按序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提交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
三、材料提交
请相关学院于12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仙林笃学楼310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和一览表)发送至njnu_pyb@***。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85891790。
四、其他
请所有获得学院推荐的学生务必加入申报工作临时QQ群,后期研究生院通知答辩等事宜一律通过此群公布。QQ群号:。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7-11-22
附录:博士学位论文优秀选题资助计划结项与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申请的科研成果要求
一、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在SCI、SSCI、A&HCI源刊,或一级权威期刊,或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二)在二级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CSSCI核心源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三)在CSSCI核心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二、理工科类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在Nature、Science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1篇(排名前五,且1篇学术论文只能用于一位学生申请学位);(二)发表ESI高被引论文1篇,或在SCI TOP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三)攻读理学学位者,在SCI、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数学学科、自然地理学专业方向可以有1篇为国外一般学术期刊或权威期刊学术论文);攻读工学学位者,在SCI、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同时有1篇学术论文被EI(不包括会议论文和高校学报论文)收录或有1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排名前二位,第一发明人须为我校教师)。
三、艺术类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在SCI、SSCI、A&HCI源刊,或一级权威期刊,或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二)在二级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三)在CSSCI核心源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取得一类实践类成果可视同且仅限视同CSSCI核心源刊学术论文1篇);(四)在CSSCI核心源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取得二类实践类成果可视同且仅限视同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
四、权威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适用的《南京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办法》为准。SCI TOP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适用的《南京师范大学SCI TOP期刊目录》为准。CSSCI核心源刊指CSSCI来源期刊和来源集刊,以论文发表时适用的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为准。中文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适用的北京大学图书馆编辑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为准。A类期刊以论文发表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新“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说明”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