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试行)》(院发〔2011〕178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17-2018学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所有立项项目。
二、组织与工作程序。
1.检查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教学咨询专家及指导教师一起听课,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评议,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听课评议表》(附件2)。
2.项目负责人和青年教师共同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中期检查表》(附件3)。
3.将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文字材料形式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和相关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圆满完成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中期项目检查的有关工作。检查工作要求形成的所有材料均需打印成册,由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16日前交至图书馆楼行政办公区211室;同时所有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以pdf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664628
附件:(附件下载详见校内办公网OA)
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7-2018学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听课评议表
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