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高职专、技校、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6〕1号)文件要求及《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6〕7号),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发布如下通知,请各单位按照标准要求贯彻执行。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7个职业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二)省统一鉴定职业。秘书、营销师、育婴师、公共营养师、动画绘制员等5个职业的5级、4级、3级为河南省统一鉴定职业。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数据上报
(一)全国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日期分别定为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
(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数据要按时上报我校统考管理科,报名原始材料、电子汇总表和交费记录必须同时上报。我校上半年收取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24日,下半年收取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5日,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不予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三、加强考前培训,严格报名管理
(一)各相关单位要批准的职业、级别范围内组织报名,按照职业标准培训学时要求进行课程设置与教学。
(二)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河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申报条件及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审核原件,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得随意放宽申报条件。对初审工作出现问题有组织单位负责。
(三)报名应使用规定的EXCEL格式专人录入,仔细核对,报送至我校的报名信息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因组织单位工作失误导致信息录入错误的由报名组织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四)《2016年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统考综合评审考生须知》在我校官网发布,请各单位及时组织考生认真学习,履行告知义务。
(五)根据人社部及全国统考工作安排,统考及试验性鉴定在线考务系统将从今年起逐步投入试运行,请各单位做好宣导准备。
四、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
(一)采用口头答辩方式综合评审的职业,根据考生人数多少分批次进行面试,在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开始进行(其中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的综合评审答辩时间从理论考试前一天起开始进行),2个月内完成。考生面试日期、地点、分组、答辩场次及顺序分别在网上和考试现场提前公布。考生应在公布的入场时间内集中入场,不能按时入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二)考生口头答辩入场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以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证明原件,不能提供的不得入场。
(三)从今年起,不再提前统一收取参加口头答辩人员的论文,改为考生面试入场时自行携带到备考室,由面试工作人员现场收取。
(四)采用书面答辩方式综合评审的职业,书面答辩在考试日当天下午于原考点进行。需要提交论文的,考生自行携带到考场,由监考人员现场收取。
五、报名资料
(一) 填写《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二) 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盖公章)、红底1寸照片3张、2寸照片3张,白底电子照片(越清晰越好)(照片要求同底板);
六、报名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大博金职业培训学校中原万达办公室(郑州市中原路秦岭路中原万达对面路北万仕达商务11楼)
电话:0371-68668855 QQ:
郑州市大博金职业培训学校
统考管理科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