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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招生章程

  2016年07月04日16:38  中山职业技术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院校

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推进职业教育事业稳定发展,培养适应现代产业体系的技能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06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七路25号,邮政编码:52840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各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我校成立了由校领导、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图书资讯中心及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等组成的中高职对接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三二分段招生工作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领导及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成立以招生就业办公室为主的三二分段报考资格审核及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拟定三二分段招生章程;拟定考生的录取分数线,并将以上工作呈报我校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将拟定录取考生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三)成立以教务处为主的考试命题阅卷工作组,负责拟定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编制考试大纲;按照高考命题要求和我校颁布的考试大纲要求,组织文化课程、专业课程的相关教师,编制2016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试题;严格按照试卷答案和参考标准认真批改试卷。

(四)成立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考试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及录取工作全程的监督、监察工作,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转段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201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与我校对接的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52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且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一)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二)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三)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第五章  招生专业和学制

第十四条 对接中职学校、对接专业、高职学制

学制:二年

高职院校试点专业

对口中职学校

中职对口专业

省教育厅下达指导性计划

备注

 

产品艺术设计
(650105)

中山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工艺美术 (142000)

60

因专业目录调整,灯具设计与工艺更名为产品艺术设计

 

电梯工程技术
(560308)

江门市高级技工学校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0203-4中级)

50

因专业目录调整,电梯维护与管理更名为电梯工程技术

 

中山市启航技工学校

电梯安装与维修(8005-4-3)

5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10101)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电子与信息技术(091200)

50

 

 

中山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电子技术应用(091300)
电气技术应用(053100)

5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560110)

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

模具制造技术(051500)

40

 

 

江门市高级技工学校

机械设备维修(0112-4中级)

40

 

 

服装与服饰设计

(650108)

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

服装设计与工艺(142400)

40

因专业目录调整,服装设计更名为服装与服饰设计

 

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

服装设计与工艺(142400)

100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服装设计与工艺(142400)

40

 

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服装制作与营销(0510-4-3)

40

 

数控技术

(560103)

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数控技术应用(051400)

20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数控技术应用(051400)

50

 

 

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数控加工(0106-4-3)

40

 

 

合计

670

 

 

 

第十五条  技能证书对应表

高职试点

专业

证书工种

证书等级

发证机关

产品艺术设计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图像制作

中级(四级)或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电梯工程技术

电梯安装维修工、维修电工

中级(四级)或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

(电子)

中级(四级)或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维修电工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计算机操作员、维修电工、机修钳工、数控铣工、电焊工

中级(四级)或以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制作工、服装制版师、服装设计定制工、服装裁剪工

中级(四级)或以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关于服装设计、服装CAD纸样制作、放码和排料能力鉴定以及CorelDRAW、Photoshop绘图

数控技术

 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AutoCAD平台)数控车工、数控铣工

中级(四级)或以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六章 报考办法

第十六条  对口中职学校于5月10日前,组织发动试点专业学生报考,并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每位考生必须登录我校“三二分段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2016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系统网址:http://sefd.***/sysmem.html。

第十七条  5月16日前,同时由中职学校收集每位考生报考的纸质材料,并寄送给我校。所需的纸质材料如下:

(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报名表》;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四)在校就读证明。

(五)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用于免技能证书的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申请免技能证书的需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附件1)(符合免证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该表,免技能证条件详见第二十四条)。

(六)《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附件2)(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该表,免考条件详见第二十四条)。

(七)外省户籍的学生需提交经相关部门加盖审核意见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3),同时签订三二分段自主招生外省户籍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承诺书》(附件4),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的相关佐证材料和复印件;

考生所在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报考材料均用 A4纸打印或复印。

第十八条  考生的报名材料收集齐全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完成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各项复审工作,并在5月20日前将复审结果通过我校“三二分段报名系统”回复。中职学校组织考生按照复审结果缴纳考试费,复审合格的考生登录我校“三二分段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与要求赴考。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十九条 考核科目及方式

转段考核应以我校各试点专业与各对口中职学校共同制订的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各试点专业考核方式及考核科目详见下表。

表一:试点专业考核方式及考核科目一览表

试点专业

对口中职学校名称

专业理论

专业技能

考核方式

科目

比例

考核时间

考核方式

科目

考核时间

比例

产品艺术设计

中山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认定

制图、RHINO 、AutoCAD

各1/3

 

实操

素描

120分钟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

笔试、闭卷

服装专业理论知识

100%

60分钟

实操

服装手绘效果图

60分钟

60%

服装电脑款式图

40分钟

40%

中山市沙溪理工学校

服装专业理论知识

100%

60分钟

服装手绘效果图

60分钟

60%

服装电脑款式图

40分钟

40%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服装专业理论知识

100%

60分钟

服装手绘效果图

60分钟

60%

服装电脑款式图

40分钟

40%

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服装专业理论知识

100%

60分钟

服装手绘效果图

60分钟

60%

服装电脑款式图

40分钟

40%

数控技术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认定

机械通用能力训练、铣工工艺、电工电子基础

各1/3

 

实操

机械CAD实操

 

90分钟

100%

中山市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机械零件绘图及识图、使用手动工具加工零件、使用数控铣床的零件加工

各1/3

 

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机械制图AutoCAD设计与应用、机械基础、车工工艺

各1/3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江门市高级技工学校

认定

冲压工艺与模具结构、焊接技术、展样

各1/3

 

实操

AUTOCAD制图实操

 

90分钟

100%

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校

机械制图、机械基础冲压工艺与模具结构、

各1/3

 

电梯工程技术

江门市技师学院

 

认定

机械知识、电子技术基础、电工基础学

各1/3

 

实操

AUTOCAD制图实操

90分钟

100%

中山市启航技工学校

 

电梯结构与原理、电梯电气控制原理及维护电、安装与维修、

各1/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笔试、闭卷

专业理论知识

100%

100分钟

实操

电子CAD实操(Protel 99)

90分钟

100%

中山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电子产品装配与测试

 

第二十条 考核成绩计算

专业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两项合计总分为200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建议,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则考生的考核总分为专业理论成绩*40%+专业技能成绩*60%之和。

第二十一条为便于教学管理,对报考人数不足15人的专业,我校将不组织该专业中职升高职的转段考核工作,并终止该专业高职段的人才培养课程。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依据学院转段选拔考核工作方案中的考核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每个考生的总分,并按总分划定每个试点专业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下考生不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原始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院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以中职院校为单位,对试点专业合格线上的考生,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以试点专业总计划为限。当总分相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同一专业分别对接两所或以上中职学校的,录取时分别按各中职学校所占有的招生计划,对该中职学校的合格线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有计划剩余时,可调整至同一个试点专业的其他对接中职学校使用。

第二十五条 免考条件:学生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学院考核,就读相应专业。

免技能证条件:学生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可以免技能证参加转段考核。

 第二十六条 各中职学校负责组织通过转段考核广东省以外户籍的学生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领取高考考生号。并在指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供《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方能办理录取手续。不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条件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 拟录取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对口中职学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第三学年继续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学院试点专业学习。学生被录取后,学院不予办理转专业申请。

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三十条  经学院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应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原件,我校须对每位新生的中职毕业学历证书进行核对。对未提交证书或证书不真实的,我校将注销其录取资格。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职学校。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及方式

第三十三条  为了做好2016年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考试工作,三二分段转段考试正式报名审核通过后须缴纳考试费用。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

(一) 收费标准

缴费对象

考试科目

费用(元/人)

合计(元/人)

产品艺术

专业技能

150

150

数控技术

专业技能

150

15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专业技能

150

150

电梯工程技术

专业技能

150

15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专业理论知识

50

200

专业技能

150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专业理论知识

50

200

专业技能

150

(二)缴费账户:

账户名: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

开户行:建行中山朗晴轩支行。

(三)缴费时间:

2016年5月23日—5月31日

第三十四条  学生第四学年入读学院后,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以省物价局当年核定为准):

试点专业

学费(元/学年)

住宿费(元/年)

产品艺术设计

8000

1200

电梯工程技术

55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5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800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5500

数控技术

5500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姚晓波;

监督电话:0760-89986916;

传    真:0760-89986916;

电子邮箱:@***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60-88269288、88262370;

传     真:0760-88268371;

电子邮箱: zsptzsb@***;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http://zs.***/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授权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6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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