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
现将新生报到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报到,不要提前或推迟。提前来校,学校无法接待。因特殊原因推迟报到者,应由新生本人或家长提前来信或传真,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未办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二级学院联系电话(区号0758):
学院名称 | 学院办公室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学院名称 | 学院办公室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716325 | 2751523 | 政法学院 | 2716322 | 2751322 |
教育科学学院 | 2716319 | 2716399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2716316 | 2752922 |
文学院 | 2716310 | 2752007 | 外国语学院 | 2752930 | 2752626 |
音乐学院 | 2716391 | 2752283 | 美术学院 | 2716352 | 271620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716503 | 2716327 | 化学化工学院 | 2716357 | 2716447 |
生命科学学院 | 2716359 | 2752533 | 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 2752025 | 2716354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 2716381 | 2752518 |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 2752186 | 2752556 |
二、下载及安装迎新服务手机客户端
1、通过手机扫描 “玩校APP”二维码。根据提示,在手机下载及安装“玩校APP”。
2、新生可以通过“玩校APP”的“迎新广场”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并且通过“玩校APP”的“微信支付”充值方式为校园一卡通(饭卡)自助充值。
三、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报到时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二级学院接待点审核,然后由自己保存留念。
2、身份证。报到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交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财务处。
3、照片。报到时请准备本人近免冠半身正面小一寸红底或蓝底彩色照片8张备用。
4、户籍关系
①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迁移户口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文件精神,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申办居住登记即可。
②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请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户政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统一填写:肇庆市端州区迎宾大道肇庆学院。入学报到时,新生把《录取通知书》及《户口迁移证》统一交学校保卫处办理相关入户手续,并需在端州公安分局重新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办证照相费、工本费自理。
咨询部门及电话:保卫处,0758-2716206,2716280。
5、公民兵役证及应征入伍
①广东省户籍18至24周岁男生入学前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手续,并领取《广东省公民兵役证》(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制)。
②户籍在广东省以外的新生不需要办理兵役证。
③入学前被批准应征入伍的,入伍前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到批准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咨询部门及电话:武装部,0758-2716206,2716280。
6、档案及党团关系
①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招生办或所在中学领取考生纸质档案,在报到时将档案交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处,由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学生处档案室。
②自带团员证、团籍等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团委,由各二级学院收齐后将团籍材料统一交学校团委,团员证由二级学院保管。
③自带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新生党员介绍信的抬头和接收单位为“肇庆学院党委组织部”, 省外新生党员的介绍信的抬头填写“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肇庆学院党委组织部”,报到时交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齐后统一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咨询部门及电话:团委(团组织关系),0758-2716276;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0758-2716441。
四、职能部门咨询电话(区号0758)
部 门 | 办公电话 |
| 部 门 | 办公电话 |
财务处(办理缴费) | 2716432 | 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 | 2716441 | |
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助贷) | 2752882 | 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 | 2716276 | |
学生处 | 2716044 | 后勤管理处 | 2716265 | |
保卫处综合科(办理户籍关系) | 2716206 | 招生办公室 | 2716043 | |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办理住宿) | 2716146 | 培训服务中心 | 2716380 |
五、缴费
1.缴费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类型 | 收费部门 | 备注 |
1 | 学费 | 见《肇庆学院2016年新生学费标准表》 | 教育收费 | 财务处 |
|
2 | 住宿费 | 500-1500元/年(建议按1500元预存) | 教育收费 | 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按实际住宿标准收取费用。 | |
3 | 书费 | 第一年预收500元 | 代收费 | 每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 |
4 | 校园一卡通(预存餐费) | 100元 | 预存 | 入学注册时领取,可直接到食堂用餐。 | |
5 | 校园直饮水 | 60元/年 | 预存 |
| |
以上1-5项费用由学校财务处委托银行在入学前从学生银行卡中统一扣取 | |||||
6 | 基本医疗保险 | 120元/年 | 代收费 | 保险 部门 | 本科按四年收费,专科按三年收费。 |
7 | 学生健康保险费 | 40元/年 | 代收费 | ||
8 | 体检费 | 35元 | 代收费 | 体检 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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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军训服 | 65元 | 代收费 | 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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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运动服 | 155元 | 自愿购买 | 供应商 | 夏、冬装各一套 |
11 | 宿舍热水费 | 按180元/每人·每年预收 | 预收费 | 供应商 | 按实际使用收费。每学年结算一次,以物价部门核定标准25元/吨计费。 |
12 | 英语学习接收机 | 40元/台 | 自愿购买 | 供应商 |
|
13 | 床上用品 | 约300元/套 | 自愿购买 | 供应商 |
|
2.缴费说明
①《缴费项目一览表》中1-5项由学校财务处委托银行在入学时从学生银行卡中统一扣取。请您将以上1-5项费用加1元存入银行卡内;对于因资金困难暂时不能全额缴费的同学,少也要将《缴费项目一览表》中3、4、5三项费用660+1元存入银行卡内。我校从9月2日起委托银行扣收。因其它情况不能将款项预存入银行卡的,请在入学注册时到学校财务处缴费。
②《缴费项目一览表》中6-13项在入学时到新生接待点持现金根据需要购买。
3.其他说明
以上提到的银行卡是指我校为您代开的,并随《录取通知书》寄给您的建行龙卡通,使用前请细阅附后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助学贷款
需要贷款完成学业的新生,可致电学生资助中心了解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758-2752882。
七、交通提示
①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我校在肇庆市汽车总站、城东客运站、城西客运站、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站迎接新生,接待时间为7:00至18:00。新生到达肇庆后,可在上述地点等候接待,也可自行乘车来校。另:城市轻轨从广州火车站乘坐至肇庆站,向西步行200米至火车站的新生接待站。
②从市区内到学校,可乘坐1路、10路、18路、26路(星湖校区在盛景豪庭站下车)和30路公交车,肇庆学院站下车即可;从肇庆东站(高铁站)到学校,可乘坐205路车,东岗路北站下车即可。
八、其他提示
如学生家长在入学期间需住宿的,请提前联系学校培训服务中心订房,电话:0758-2716380;2716244。
九、在来校途中请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各种证件、现金及贵重物品。
祝您来校旅途愉快!
肇庆学院
2016年7月
附1
“玩校APP”迎新服务手机客户端操作指南
1、登录“玩校APP”,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次登录请点击“注册”图标—>输入“肇庆学院”—>输入“手机号码”、“密码”(注:首次输入的密码即为以后的登录密码)。首次登录成功后,以后登录请点击“登录”图标。
2、校园一卡通已预存100元餐费。因此,新生报到后不要急于使用人工充值方式为校园卡充值,以免造成数字化校园服务中心(充值地点)拥堵。
3、新生报到领取校园卡后,可通过“玩校APP”的“微信支付”充值方式为校园卡自助充值,具体流程如下:
①登录“玩校APP”:点击“登录”—>输入“手机号码”、“密码”(注:首次输入的密码即为以后的登录密码);
②绑定校园卡:点击“马上绑定校园卡”图标 —>输入“姓名、学号/卡号、卡密码”(注:“学号/卡号”栏填考生号(见录取通知书);卡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尾号为“X”的用0代替);
③充值:点击“充值”图标—>选择或输入充值金额—>点击“微信支付(玩校)”图标—>页面自动跳转至微信支付界面,通过微信钱包支付充值金额—>在我校安装的领款机上放卡1-2秒,完成领款。
附2:
肇庆学院2016年新生学费标准表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费 (元/学年) |
|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费 (元/学年) |
经济与 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本科 | 4590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 | 本科 | 10000 | |
市场营销 | 本科 | 4590 | 动画 | 本科 | 10000 | |||
会计学 | 本科 | 4590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10000 |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4590 | 环境设计 | 本科 | 10000 | |||
投资学 | 本科 | 4590 | 工艺美术 | 本科 | 10000 | |||
电子商务 | 本科 | 4590 | 产品设计 | 本科 | 10000 | |||
政法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本科 | 459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 | 5190 | |
法学 | 本科 | 4590 | 金融数学 数学数学 | 本科 | 4590 | |||
行政管理 | 本科 | 4590 | 统计学 | 本科 | 5190 |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本科 | 4590 | 应用统计学 | 本科 | 5190 | |||
教育科学学院 | 应用心理学(师范) | 本科 | 5190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本科 | 5190 |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本科 | 4590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 | 本科 | 5190 | ||
小学教育(师范) | 本科 | 4590 | 制药工程 | 本科 | 5190 | |||
学前教育(师范) | 本科 | 459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5190 | |||
音乐教育(师范) | 专科 | 10000 | 环境工程 | 本科 | 5190 | |||
小学教育(师范) | 专科 | 5250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 | 本科 | 5190 | ||
学前教育(师范) | 专科 | 5250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本科 | 5190 |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体育教育(师范) | 本科 | 5190 | 园林 | 本科 | 4150 |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本科 | 5190 | 食品生物技术 | 专科 | 6410 | |||
文学院 | 学 | 本科 | 4590 | 生物教育(师范) | 专科 | 5250 |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本科 | 4590 |
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 物理学(师范) | 本科 | 5190 | ||
书法学 | 本科 | 10000 | 通信工程 | 本科 | 5190 | |||
秘书学 | 本科 | 459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5190 | |||
汉语国际教育 | 本科 | 4590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5190 | |||
语文教育(师范) | 专科 | 5250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5190 |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本科 | 5190 | 车辆工程 | 本科 | 5190 | ||
商务英语 | 本科 | 5190 | 计算机学院/ 软件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5190 | ||
日语 | 本科 | 5190 | 物联网工程 | 本科 | 5190 | |||
英语教育(师范) | 专科 | 5250 | 网络工程 | 本科 | 5190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10000 | 软件工程 | 本科 | 8000 | ||
音乐表演(师范) | 本科 | 10000 |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师范) | 本科 | 4590 | ||
舞蹈学(师范) | 本科 | 10000 | 旅游管理 | 本科 | 4590 | |||
|
|
| 酒店管理 | 本科 | 4590 |
附3: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现随《录取通知书》寄到您手上的建行龙卡通(以下简称“龙卡通” ),是我校根据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建行肇庆市叠翠支行开立的、用于扣缴学杂费及发放奖助学金的储蓄账户银行卡。请认真核对“龙卡通”上的姓名是否与您的相符,若不相符,务必停止使用该卡。
2、我校为您开户的“龙卡通”,已经享受了建行提供的优惠:(1)免收开卡费5元;(2)免收第一年年费10元。从第二年开始,建行将通过银行电脑系统自动扣缴每年10元的年费。
3、您的“龙卡通”初始密码是955330,请在存款前修改密码,否则,银行卡只能存入,不能支出。您必须本人带身份证到建行任一营业网点或到校内建行临时业务办理点修改密码,激活银行卡。
4、请您在9月2日前将应缴交的款项加1元存入您已核对无误的“龙卡通”上(建议住宿费按照1500元/学年存入),以便我校在指定日期委托银行代扣您的应缴费。
5、“龙卡通”异地存取现金,银行将按有关规定收取手续费。
6、由于我校只能通过建行卡发放奖助学金或代扣学杂费,请不要随意取消“龙卡通”,避免代发代扣操作不能顺利完成。如个人原因需要更换建行卡,请按有关程序及时向我校财务处申报。
7、我校为您开户的“龙卡通”,属于您个人所有,可用来存放日常生活资金,请按个人财产妥善保管和使用,特别是卡的密码。我校只在需要时委托银行代扣您的应缴款及代发您取得的奖助学款项。
8、咨询部门及电话:财务处,0758-2716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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