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
(重庆市公共交通客车驾驶学校)
2016年招生简章
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重庆市公共交通客车驾驶学校)隶属于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重庆市教委批准备案的一所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了让更多的学生及待业青年能在国企就业,结合重庆交通行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行业培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3”型车驾驶员,培养汽车修理(中、高级)、汽车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营销方向、汽车电子技术方向)、电子商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综合技能人才。
二、专业及学制
(一)客车驾驶专业:学制二年(招收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汽车修理专业(高级):
学制三年(招收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汽车修理专业(中级):
学制三年(招收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汽车电子技术应用专业
1、汽车电子技术方向:
学制三年(招收初中及以上学历)
2、汽车营销方向:
学制三年(招收初中及以上学历)
(五)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学制三年(招收初中及以上学历)
(六)电子商务专业
学制三年(招收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生人数
2016年招收客车驾驶专业 800人;其余专业400人。
四、教学管理及办法
学校按照重庆市教委、交通部及公安部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
五、招生对象及范围
市内外符合学校专业设置报考条件、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学历的适龄青年和主城各公交公司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
重庆市外学生,学习客车驾驶专业,经学校录取后,因办理驾驶证的需要,无论城市或农村户口,均需将户口迁入我校。
六、报考条件
(一)符合本校所设专业的招生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要求的青年。
(二)年龄、性别
1、客车驾驶专业(二年制):春秋两季招生
(1)公交在职职工(含下岗职工):
女20-28周岁;男20-35周岁。
(2)社会待业青年:女20-28周岁;男20-32周岁。
2、汽车修理专业(高级)三年制:
秋季招生,限男性,年龄17-25周岁。
3、汽车电子技术运用专业(所有方向)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汽车修理(中级)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
以上专业均为三年制:
秋季招生,年龄14-18周岁。
(三)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身体祼露部位不得有纹身,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
注:1、客车驾驶专业:①净高1.57米以上;②矫正视力5.0以上;③听力要求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辩别声源方向;④无红绿色盲;⑤四肢、躯干、颈部运动能力正常;⑥血压正常;⑦心肺正常;⑧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及生理缺陷(参照国家公安部颁发第123号令);
2、汽车修理(中、高级)专业:限男性,身高1.60米以上;祼视视力4.5以上;身体健康;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以上;身体健康;
4、汽车电子技术与应用专业:性别不限,双眼矫正视力5.0,身体健康者均可。
5、电子商务专业:性别不限,双眼矫正视力5.0,身体健康者均可。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学习客车驾驶专业:
1、对吊销驾驶证未满二年、撤销驾驶证未满三年的;
2、触犯国家行政、刑事处罚(吸食、注射、贩卖毒品者等)。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常年招生:春、秋季进校学习
春季班:2016年3月入校
秋季班:2016年9月入校
(二)报名地点:
红旗河沟校区招生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锦龙支路18号)
江津校区招生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学院大道8号)
联系人:周老师、涂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7530209、67535911
(三)报名时须持全家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二张。
八、录取办法
(一)取得客车驾驶专业报名资格的学生,需通过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和户口所在地政审合格、参加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录取。
(二)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三)凡进校参加学习的学生,若在政审、体检中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学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则由本人负责。
九、收费标准
收费类别按公交在职职工和社会待业青年区别。收费标准按各专业规定执行。
十、就业安置
(一)客车驾驶专业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学计划,合格毕业后,由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3”型车驾驶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技工学校毕业证,经国家职业鉴定机构考试合格并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证书。其所发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承认其资格。
(二)客车驾驶专业学生,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交运发〔2012〕33号文》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不予就业安置。
(三)公交公司在职职工毕业后由原送培单位安排工作。
(四)客车驾驶专业、汽车修理(高级)专业合格毕业学生,分配到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并按企业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五)《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汽车电子技术应用专业》、《汽车修理(中级)》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由学校推荐或自行就业。
本简章由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公共交通技工学校
重庆市公共交通客车驾驶学校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