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重庆市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招生补录工作的公告
(重庆市招生代码:5043)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定于9月下旬进行重庆市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招生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时间安排
(一)补录计划申报:9月21日—9月22日
(二)补录计划公示及志愿填报:9月23日—9月24日
(三)补录投档及录取:9月25日—9月30日
二、补录对象
重庆市2016年对口高职(中专、技校和职业高中)、艺术和普通文理等三个类别的专科层次考生。
(一)对口高职考生
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专科低控制分数线的落榜考生。具体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1.园林类:文化115分,专业综合101分;
2.机械加工类:文化 104分,专业综合100分;
3.电气技术类:文化 192分,专业综合 131分;
4.汽车类:文化 100分,专业综合 100分;
5.计算机类:文化103分,专业综合101分;
6.电子技术类:文化 100分,专业综合100分;
7.土建类:文化101 分,专业综合100分;
8.护理类:文化143分,专业综合211分;
9.药剂类:文化103分,专业综合 122分;
10.电子商务类:文化152分,专业综合111分;
11.旅游类:文化101分,专业综合101分;
12.会计类:文化104分,专业综合100分;
13.服装设计与工艺类:文化111分,专业综合100 分。
(二)艺术考生
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和外语)在120分及以上的落榜考生(其中,美术类考生文化成绩100分及以上),专业成绩达到专科低控制分数线的落榜考生。
(三)普通文理考生
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和外语)在120分及以上的落榜考生。
三、补录志愿填报
考生请于9月23日14:00—9月24日12: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市招考信息网()根据学院公布的补录计划填报志愿。
四、补录考生性质及待遇
重庆市2016年补录工作是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补录考生性质及待遇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五、补录其它注意事项
(一)重庆市考生可于8月31日9:00—9月20日17:00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二教学楼102办公室)登记信息,确保考生能顺利录取。
(二)联系方式
电话:023—72806301 72806302 72806303 72806304 72806305
QQ:
学院门户网网址:
E-mail:cqgmzsb@***
学院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邮 编:408000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