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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08日21:30  重庆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高完中、中职学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528号)文件精神,2016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单招),面向普通文理类考生和对口高职类考生,分类安排招生计划开展招生。从2017年开始,高职单招将覆盖所有高职专科院校,同时对考试科目、内容、分值进行适当调整,并将高职对口招生和中、高职衔接培养转段考试、录取有机整合,进而形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格局。现就2016年高职单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开展高职单招工作,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评价方式,逐步建立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构建高职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体系,提升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单招院校

2016年高职单招院校共27所,包括已开展单招试点的重庆工程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重庆传媒职业学院、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电讯职业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交通职业学院等23所院校和遴选新增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等4所院校。

三、单招计划与专业

(一)已开展高职单招的院校,2016年单招计划总量为该校2015年高职专科在渝招生计划总量的60%左右。

(二)遴选新增的高职单招院校,2016年单招计划总量为该校2015年高职专科在渝招生计划总量的30%左右。

(三)各单招院校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中职毕业生15个专业类别之外的其他对口高职考生(对口高职艺术类和对口高职其他类),可报考其他单招专业。

四、性质及待遇

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高职单招院校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

五、工作安排

(一)审核备案

2016129前,各单招院校将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高职院校基本信息公示表上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二)政策宣传

高职单招政策及工作安排将在201511月印发的《2016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必读》中进行专门说明。20162月下旬至3月单招报名期间,在市教委的统筹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高职单招宣传工作,将审核通过的各单招院校招生宣传材料及相关政策解读统一汇编成册,集中开展宣传。同时,各单招院校要将经审核通过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等材料,及时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三)报名

1. 2016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具备2016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2.2016年3月79:00-3月1117:00,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n),进入“2016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拟报考单招院校,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拟报考院校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其中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未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

(四)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测试

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区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1632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参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

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需直接参加2016319-20日专业技能考试,以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

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则参加各单招院校分专业类组织的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报考高职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对普通文理考生也可考查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测试满分为300分。

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在201643日~5日期间。考生在报考院校或其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参见准考证。

准考证(含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考生本人在单招院校报名系统内打印,考试时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考。

(五)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1.成绩提供:201648日,各单招院校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发给各单招院校。

2.公布成绩和分数线:201649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别划定普通文理类考生和对口高职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各单招院校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同时,考生可在所报考院校公众信息网上查询成绩,如有异议考生可于411日下午5点前向报考院校申请成绩复核。

2016411前,各单招院校分普通文理类考生和对口高职类考生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同意,各院校不得向社会公布预录取情况。

2016413起,各单招院校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校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13-19日),同时公布分专业缺额计划。考生可登录学校公众信息网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和专业缺额计划。

(六)录取

1.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及预录取分数线。

2.各院校需按照经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分专业实施录取。

3.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64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七)二次征集志愿

1.2016年4月14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的相应专业。具体可咨询拟报考院校招生管理部门。

2.2016年4月16,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2016年4月17,各单招院校先划定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3.2016年4月18起,各单招院校将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418日—424日)。考生可登录报考学校公众信息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八)录取确认

考生按预录院校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或现场确认,各校应于2016420日前完生确认。并将终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于421日上传市教育考试院。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高职单招工作,落实相关责任。及时将高职单招工作的目标任务、目的意义、宣传要求等落实到班级,确保广大考生人人知晓。鉴于仅有三年学籍的中职生,按照我市“异地高考”政策,只能报考高职对口招生或高职单招,各学校要主动提醒考生积极报考高职单招。

(二)2016年高职单招院校规模及计划继续增加,各学校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成才观,做好人生规划和职业规划,鼓励适合参加高职单招的学生积极踊跃报考。严禁误导考生,严禁买卖生源,确保考生的知情权和个人权利不受侵害。

(三)严禁接受单招院校或中介机构入校宣传组织生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区教委将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

 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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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6年重庆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单招 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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