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信息公开、自愿报名、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169, 河南省招生代码:6304
第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简介
我院是一所集高职教育、中职教育、短期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院占地面积970亩,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现开设有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服装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护理、物流管理等30个社会急需专业,全日制大中专学历在校生12000多人,年短期培训10000多人。有教职工511人,其中专任教师452人,教学实训设备总值46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60多万册。
办学以来,我校始终坚持以“围绕市场、服务社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办学宗旨,逐步探索出了一条 “注重实践、校企联合、订单培养”的办学之路,已为社会培养技术人才13万多名,其中10万多人被安置到沿海发达地区的现代化企业就业,真正实现了“学校有生源,企业有骨干,学员收入高”的可喜局面。学校先后被国家有关部委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办学先进单位”、“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示范实训基地”。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扶贫开发先进单位”,“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教育厅表彰为“省级文明学校”、“全省优秀民办学校”、 “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周口海燕技工”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优秀劳务品牌”。院长李海燕是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河南省职业教育专家,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曾先后受到胡锦涛、习近平、李克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学校经过过年的发展,专业设置前沿,教学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声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考务组、招生宣传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九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心脏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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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2808人,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26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 | 护理 | 3 | 1008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3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3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6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5 | 学前教育 | 3 | 13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6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5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7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15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8 | 物流管理 | 3 | 3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9 | 会计 | 3 | 3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0 | 工程造价 | 3 | 4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1 | 英语教育 | 3 | 2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2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3 | 3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3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 | 6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4 | 美术教育 | 3 | 4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5 | 财务管理 | 3 | 6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6 | 动漫制作技术 | 3 | 5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7 | 市场营销 | 3 | 5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8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5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19 | 建设工程监理 | 3 | 4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0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4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2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2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3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3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2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4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10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5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2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6 | 旅游管理 | 3 | 20 | 53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7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15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8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10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29 | 药学 | 3 | 100 | 5900 | 高中生、对口生 |
30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3 | 20 | 5600 | 高中生、对口生 |
第六章 报名和志愿填报
第十条 报名方式
从2016年起。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至3月23日18时,考生必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http://pzwb.heao.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填报专业志愿
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根据自己的选择可以填报5个专业。
第十二条 报名信息确认
1、学院于2016年3月25日9时后登陆“河南省普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http://hngzzx.heao.***/dz2016)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与河南省招生办结合,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3月27日在学院网站http://www.***公示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2、考生或其委托人应于规定时间内来我院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3、现场确认时间:4月2日至4月6日。
4、现场确认时须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收取。
5、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提供《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表》和《周口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学院网站下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与高考录取加分政策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河南省2016年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
第七章 考核科目及办法
第十三条 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共1份试卷);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300分;
4、考试时间:4月10日上午8:30-11:00
第十四条 职业技能考核
1、考核内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
2、考核方式:高中生为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口生为专业技能测试;
3、考核分值:300分;
4、考核时间:4月10日下午14:00-16:00
第八章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考生成绩由考核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核与职业能力考核成绩之和)、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三部分组成,三项成绩相加即为录取总分。录取时,分专业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核成绩(同分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16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按照2016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加分政策执行。专业技能加分可参照我院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持相应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根据各专业加分规定给予一定的加分。
第十八条 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收费和奖励政策
第二十一条 执行河南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困难生资助保障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毕业待遇
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由学院推荐就业。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安置工作,与沿海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毕业生供不应求。
第十一章 附件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4-8636666 8385111 8911111
学院网址:http://www.***
招生邮箱:zkkjzsb@***
通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6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