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测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我校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现将综合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4月9日8:30-16:00,逾期未来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视自动放弃参加综合测试。
2、地点:综合科研楼一楼。
3、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来我校进行确认,缴纳报考费(110元/人)并打印《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证》,否则不能参加综合测试。
若考生本人因故不能来校现场资格确认的,可由家长或委托他人代为确认,但必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否则不予确认。
4、根据相关专项特长入围综合测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
5、进行综合测试时间段抽签(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当天确认现场公告)。
二、综合测试
4月10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证》等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区域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当天校内公告)。
三、食宿安排
请考生及考生家长自行解决食宿,学校周边有多家快捷酒店,或地铁1号线沿线酒店,请提前预定并自行选择入住。
现场确认时可购买餐券到我校食堂用餐。
四、交通路线
乘坐地铁(地铁1号线)来我校的考生,到文海南路站下车即可。自行驾车来我校的,宁波、温州、绍兴、台州、丽水、金华等杭州以南市、县的可从绕城高速公路东线至下沙出口直达学校;杭州以北和以西的市、县可从绕城高速北线到下沙出口直达学校。
五、其他
如有不明事项,可电话咨询(0571-86929123、86929124)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招生办
2016年3月28日
http://zjc.***.cn/zhaosheng/Notice.asp?Id=113
原标题:2016年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有关事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