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奖励考入我院千岛湖校区的浙江省优秀新生,鼓励更多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创先争优,千岛湖校区新生奖学金名额单独设立,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定范围
参加当年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千岛湖校区被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新生。
二、评定比例
新生奖学金奖项等级的高低,按科类高考投档成绩的高低确定。
奖项 | 文科 | 理科 | 旅游服务类 | 奖励金额 |
一等新生奖学金 | 第1名 | 第1名 | 第1名 | 6000元 |
二等新生奖学金 | 第2名 | 第2名 | 第2名 | 3000元 |
三等新生奖学金 | 第3名 | 第3名 | 第3名 | 1000元 |
三、评选办法及表彰
(一)新生奖学金发放名单,由招生就业处根据评定办法确定。
(二)在录取通知书中以获奖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获奖消息。
(三)在新生开学典礼表彰新生奖学金获得者。
(四)向获得新生奖学金的学生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四、其他
本办法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