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相关知识问答及相关政策
■一哪些学校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答: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有哪些?
答: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有何标准?
答: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一、资助范围与资助对象的确定
1、资助范围。
我校系公办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属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之列。
2、资助对象。
凡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均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按照规定,进行短期培训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同时,国家助学金主要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寒、暑假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期间将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国家将对未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学校进行严厉查处。
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及发放管理
1、国家助学金的申报。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核——学校资助办审批——校内公示——学校法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2、及时发放,实行动态管理。
按月发放,并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150元,7、8两个月不发放。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申报、资格初审、校内公示、银行卡办理等工作,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上。
严格对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进行核对,动态管理。对学生的学籍进行动态管理,发放变动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及时予以反映。
3、国家助学金的用途。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不得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抵扣作为学生的学费,不得以实物或提供服务的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我校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受助学生正确使用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工作责任落实
国家助学金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助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设立的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四、国家助学金管理和监督
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