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新生: 欢迎来到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现将新生入学报到时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以准备。 一、报到注册 (一)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10日,务请准时报到,不要早到或迟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事先提出书面报告,并附相关证明,向学院教务部请假(联系电话:0571-88018738)。请假时间长不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如无不可抗拒因素将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南校区第四教学大楼门厅。学院将于9月10日在杭州火车东站设接待站,各汽车站设咨询点。新生到火车东站后,可乘学院接站车直接到学院。未被接站的新生请自行到学院报到,有关交通路线见本文第六部分。学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三)报到时请务必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 1.入学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新生可依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需迁移者户口迁移证必须经当地派出所盖章,杭州地区新生按规定不办理户口迁移,农村考生可在当地办理农转非手续。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否则将无法落户。户口迁移目的地: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4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户口迁移问题咨询电话:0571-88018506。 3.党团组织关系转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自带(不要与志愿书一起封装、邮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交被录取的分院党委进行接转;党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由原党组织封装,寄到被录取的分院党委,注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分院党委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入团志愿书等团组织材料一般随学生档案转移,若个别自带的请在入学后交分院团委;团员证可由新生自带,入学后交分院团委审核后进行接转团组织关系(如新生有自带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的,也在此时一并交分院团委)。 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住宿协议书。请仔细阅读住宿协议书中明确的事项,填写好相关内容,做好提前安排,协议在办理学生公寓入住手续时上交。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8张(5张交分院,1张交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2张交安全保卫部)。 6.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专升本考生)。 上述证件和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不要放入托运的行李中,以便报到注册时使用。 二、费用缴纳 (一)缴费日期:8月15日至8月31日 (二)缴费金额: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的专业和实际修读的学分数计算出每位同学该学年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总额,如学费总额超过已缴纳的专业学费与学分学费,不足部分在下一学年收取学费时一并补收;如学费总额小于已缴纳的专业学费与学分学费,结余部分结转至下一学年使用。毕业学年的学费在学生毕业离校前统一清算,多退少补。学杂费缴费标准如下:
专 业 |
学费 |
住 宿 费 |
代管费 |
合计 |
专 业 费 |
学 分 费 |
小计 |
卧 具 费 |
教 材 费 |
体 检 费 |
就餐卡预缴费 |
保险费 |
小计 |
1.资产评估 |
2300 |
3000 |
5300 |
1500 |
550 |
500 |
100 |
100 |
90 |
1340 |
8140 |
2.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00 |
3000 |
6000 |
1500 |
550 |
500 |
100 |
100 |
90 |
1340 |
8840 |
3.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 |
24000 |
6000 |
30000 |
1500 |
550 |
700 |
100 |
100 |
90 |
1540 |
33040 |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21000 |
6000 |
27000 |
1500 |
550 |
500 |
100 |
100 |
90 |
1340 |
29840 |
5.建筑学、临床医学 |
19000 |
6000 |
25000 |
1500 |
550 |
500 |
100 |
100 |
90 |
1340 |
27840 |
6.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 |
17000 |
6000 |
23000 |
1500 |
550 |
500 |
100 |
100 |
90 |
1340 |
25840 |
7.工业设计、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4000 |
6000 |
20000 |
1500 |
550 |
500 |
100 |
100 |
90 |
1340 |
22840 |
8.机械电子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药学、护理学、日语 |
12000 |
6000 |
18000 |
1500 |
550 |
500 |
100 |
100 |
90 |
1340 |
20840 |
9.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新闻学、学、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英语、法学、行政管理、商务英语 |
11000 |
6000 |
17000 |
1500 |
550 |
500 |
100 |
100 |
90 |
1340 |
19840 |
备注:1.就餐费:为方便新生及时就餐,学院已在就餐卡中预冲值100元,请妥善保管该卡。 2.卧具费:自愿购买,先统一缴费,开学后选择放弃卧具的学生,经学院核实后统一退还费用。 3.体检费:学生进校、毕业各体检一次。 4.教材费:按照自愿原则,实行先统缴,每学年据实清算。 5.保险费:学生保险费90元/年。其中大学生医保60元/年(该项保险费240元/年,其中政府补贴180元/年),商业补充医疗保险30元/年。学生保险遵循自愿原则,经确认不参保或符合大学生医保免缴政策的学生在报到注册后由学院统一退费。免缴大学生医保保险费须由学生自行提出申请,申请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 (三)缴费方式:工商银行联名卡(详见使用说明) 学院把工行联名卡随同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给新生,请务必仔细阅读“工行联名卡使用说明”。联名卡启用后,请在规定的缴费日期内将应交的学杂费足额存入联名卡内。学院将委托工行在8月20日起开始扣缴学杂费。 (四)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 工商银行杭州艮山支行: 孔繁星 0571-86413996,; 倪 军 0571-85199805,; 浙大城市学院计财部: 胡老师:88018796,殷老师:88018720 2.更多信息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cn) 特别提示:请勿通过其他银行或邮政储蓄汇款。 三、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相关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可以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高8000元/年。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利息由政府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长不超过20年。 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务必如实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附有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民政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借款人借款申请说明(写明家庭经济状况、贷款意愿、还款意识体现——还款承诺、诚信认识等);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借款人在复印件上签字);4.借款人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5.家长意见书(督促按时还款,家长本人签字);6.借款人户籍证明。以上资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上述材料在报到注册后交至所在分院相关负责老师处。 (二)其他相关资助政策 学院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定后还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四、学生保险 我院学生已统一纳入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实行市级统筹,享受普通门诊、住院保险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同时,商业补充保险作为大学生医保的补充,是大学生医疗的重要保障之一。为使学生在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后得到较好的医疗保障,学院建议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医保和商业补充保险。学生可通过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zjhz.lss.gov.cn)查询大学生医保的政策规定,也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咨询相关问题。 五、始业教育 (一)9月11日—9月17日为始业教育时间,内容有开学典礼、专业教育、选课培训等。 (二)为加强学院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推进家校合作,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各分院将组织召开新生家长会,请家长务必出席。具体安排如下:
分院 |
时间 |
地点 |
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 |
9月10日下午2:00 |
理3-117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9月10日下午2:00 |
教3-221 |
工程学院 |
9月10日下午2:00 |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2-118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理4-108 建筑学:理2-312 |
医学院 |
9月10日下午2:00 |
临床医学系:理2-503 药学系:理1-411 护理系:理2-412 |
外国语学院 |
9月10日下午1:30 |
文1-109 |
商学院 |
9月10日下午2:00 |
图信报告厅 |
传媒与人文学院 |
9月10日下午2:00 |
理1-118 |
法学院 |
9月10日下午3:00 |
文1-115 |
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 |
9月10日下午2:00 |
文1-103 |
六、交通路线 火车城站乘155路至 董家新村 换乘Y8路到 蔡马站 火车城站(香榭商务大厦)乘K151路至拱宸桥东 换乘K63路到 茶汤桥站 火车东站乘48路至茶汤桥站 汽车客运中心站乘69路至 拱宸桥东 换乘K63路到 茶汤桥站 汽车西站乘179路至康乐新村 换乘K63到 茶汤桥站 汽车北站乘48路至 茶汤桥站 汽车南站乘516路至小河佳苑 步行200米到 和睦小区站 换乘K63路到 茶汤桥站 汽车南站(秋涛路)乘196路至白田畈 换乘48路至 茶汤桥站 七、其它 (一)学院备有英语电台,以供同学们平时收听英语节目和期中、期末及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之用。为提高播音质量,学院电台使用FM75MHz播音(目前市场上收音机多为FM80MHz以上的),同学们可事先自备覆盖上述频率范围的考试专用收音机,也可以到学院后再购买。 (二)学院微信号:zucc_weixin, 请同学们添加关注,学院的各类通知将会通过微信发送。 (三)按学生宿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新生所用箱包尺寸不要超过0.7×0.5×0.4米,否则难以安放。 (四)为方便新生办理手机通讯业务,规范校园通讯服务,学院于8月5日起开通网上选号系统http://218.205.113.157:8002/SelectOperator.html。新生可以自由选择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运营商。新生预选号码后,在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办理实名认证并领取号码。如有不明之处,可拨打电话:,88018537。 学院新生报到咨询电话: 报到注册等相关事项:教务部88018738 党员关系转移:组织人事部88285741 缴纳学费:计财部88018796、88018720 团员关系转移:团委88018485 助学贷款、学生保险等事项:学工委88018807 新生接站、交通路线:后勤与基本建设部88295000 户籍管理:安全保卫部 88018506 温馨提醒:请尽量在工作时间(周一~周五,8:30—16:30)拨打咨询电话。 友情提醒: 本信封内包括以下材料,请仔细核对,如有疑问请与招生办公室及时联系。 1.新生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须知 3.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4.新生住宿协议及附件 5.工行联名卡及使用说明 6.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与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招生简章(以下专业新生有此项材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药学、金融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旅游管理)。 7.财务管理实验班(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方向)选拔通知书(财务管理专业新生有此材料)。 8.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二○一六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