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研究生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研究生培养进度,现开展2016级研究生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2016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分两步,一是进行线下选课;二是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完成培养计划。
一、线下选课
选课程序:研究生按所在方向培养方案,征求导师的意见后,在选修课表中(见附件1),进行首轮选择。首轮选择不成功的,研究生可以选择其它课程,或者在首轮选择中确定开设的课程中选择。根据2015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满12人选修的课可开设。
二、培养计划制定流程
1、选课结束后,研究生秘书登陆“浙江传媒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后,点击“培养管理”——“指定培养方案”,选择“学科领域”和“年级”后点击“查询”,选中本方向2016级研究生,再选中本方向对应的培养方案后,点击“指定”。
2、研究生登陆系统,进入“培养管理”-“培养计划”选择课程,其中学位公共课(7学分)、学位基础课(9学分)、方向必修课(8学分)全选,方向选修课(6学分),文献阅读(2学分),实践(4学分),课程总学分36学分。另外,同等学历与非本专业学生须在4门补修课(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传播史、新闻采访与写作)中选择自己应选的课程。确认无误后点击——“添加”。
3、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填写培养计划电子版(见附件2)并点击“上传个人培养计划文档”到系统(如下图)后提交培养计划。
4、导师审核培养计划。导师登陆系统后,点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审核”进行审核。
5、研究生秘书审核培养计划。研究生秘书对导师审核通过的培养计划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11月15日(周二)前提交第一轮选课结果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11月22日(周二)前全部完成选课。11月28日(周一)前在“研究生培养系统”中完成培养计划工作(包括研究生本人提交、导师审核、秘书审核等)。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陈老师(86832649;行政楼610)。
附件1:2016级研究生选课表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附件3:浙江传媒学院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5版)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11月8日
原标题:2016年浙江传媒学院关于研究生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