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4月27日中国科学院大学党政联席会议要求,从2016年起,中丹学院不再挂靠培养单位招生,以中丹学院为单位统一编制招生专业目录。中丹学院依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结合中丹协议中有关硕士生项目相关要求,现制定中丹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中方)选拔复试规程。
一、选拔工作组织及职责
中丹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中丹学院各领域(项目)应成立招生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各领域(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案实施细则,具体落实各领域(项目)硕士研究生(中方)招生事宜。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由中丹学院负责人、中丹中心负责人、各领域协调人(PC)、各项目负责人(HEP)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并确定各领域研究生指标分配,审定各领域(项目)硕士研究生(中方)选拔实施细则,明确领域工作组职责,审定面试、选拔小组成员,审定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等。
(二)领域(项目)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领域(项目)工作组按照审定的领域(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细则开展工作。
领域(项目)组长分别由本领域中方PC或HEP担任,由PC或者HEP推荐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领域(项目)工作组。本领域PC或HEP建议作为该领域(项目)工作组成员。工作组中至少包含一名英语专业背景专家。丹方各领域PC和项目HEP或其委托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资格的丹麦教师)也可被邀请作为领域工作组成员参与中方学生选拔、面试。
二、硕士研究生(中方)选拔原则
中丹学院本次复试工作在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的原则。从诚信以及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硕士研究生(中方)选拔程序
(一)选拔、复试工作方案及报备
选拔面试工作开始前,各领域(项目)应成立选拔、复试工作组,制定选拔、复试方案实施细则,报领导小组备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中丹学院负责
2、审查时间:复试前
3、审查地点: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教学园区教学楼501
4、审查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学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院系)出具的选修课程学习成绩(加盖公章)
(3) 推荐为面试研究生资格证明
(4) 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5、学生本科背景符合中丹项目要求(见附件1)
5、没有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没有通过的学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体检、复试时间及地点
体检、复试由中丹学院组织,体检医院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复试时间及地点由领域(项目)复试实施细则确定,并公布。
6、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及成绩计算方法
各领域(项目)复试具体内容、标准和成绩计算办法可参考附件2。在符合中丹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中方)推免生选拔复试规程前提下,各领域(项目)可制定适合本领域(项目)的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及成绩计算方法。
(四)推免生招生指标
各项目推免生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数,不得超过分配指标。中丹学院将为统考生预留一定比例名额。
(五)拟录取名单公布方式及时间
各领域(项目)复试结束后1天以内,必须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上报中丹学院审定(附所需复试材料)。审定通过的拟录取名单,由中丹学院及时(不超过1周)通过中丹学院网站公示一周。鉴于中丹项目涉及学科众多,各领域(项目)可以分批报送,分批发布公示信息。
四、其他说明
(一)中丹学院招生名额
2016年中丹学院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0名。每个中丹项目13个硕士生招生指标,由领域PC和项目HEP统筹协调。中丹学院预留9个硕士生招生指标,由领导小组根据各项目导师水平、学生质量、学生报考中丹项目第一资源等情况全院统筹。以中丹学院为单位预留统考生名额,各领域(项目)推免生拟录取与统考生拟录取数比例现不作要求。
(二)保密要求
所有参与面试专家和工作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透露选拔、复试情况和结果。拟录取学生信息由中丹学院审核并统一公示后,再通知领域PC、项目HEP及导师。
(三)中丹学院对中科院所属培养单位面试、复试认可说明
在得到中丹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以及PC,HEP同意,符合中丹学院推免生复试规程,中丹学院可以认可中国科学院所属培养单位的硕士生选拔、复试结果。
五、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丹学院,殷有薇(010-82680004;youweiyin@ucas.***)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
附件1:
附件2:
原标题:2016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方)推免生选拔复试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