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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级技术学校招生政策

  2016年04月07日20:12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级技术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1、农业户籍(含县级市非农户籍)学生、地级市非农户籍经济特困家庭的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2、按在校生人数的15%发给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3、长春市非农户籍学生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各免1000元学费,第三学年免500元学费;

4、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原标题:2016年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级技术学校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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