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广西本科二批文、理科的录取工作于7月23日上午8时开始至8月3日上午8时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8人,征集志愿考生28人,高分:412分,低分:307.8分,平均分:355.8分;文科一志愿考生1人,征集志愿考生3人,高分:524分,低分:446分,平均分:486.7分。
二、我校在重庆本科二批文、理科的录取工作于7月29日上午8时开始至8月2日下午16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31人,征集志愿考生4人,高分:484分,低分:418分,平均分:438.9分;文科一志愿考生6人,高分:491分,低分:437分,平均分:453.8分。
三.我校在山东本科二批文、理科的录取工作于7月29日上午10时50开始至8月3上午8时4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41人,高分:498分,低分:451分,平均分:463.6分;文科一志愿考生11人,征集志愿考生3人,高分:500分,低分:474分,平均分:481.9分。
考生可登录广西、重庆、山东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
原标题:2016年长春建筑学院广西本科二批文、理科的录取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