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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章程

  2015年09月25日14:23  长春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优化生源结构,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取得所在学校2016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接收专业

长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 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专业志愿填报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入“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完成网上专业志愿填报。

2.复试通知发放

学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提出申请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3.组织复试

对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组织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在校期间各类获奖、资格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复试期间考生须到我校校医院体检。

4.拟录取及公示

复试及体检合格者,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经审核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5.审核与备案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经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2.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助学金: 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其他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请及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凡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六、电话(传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31-85251786

  申 诉 电 话 :纪检部门0431-85250019


原标题:2016年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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